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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9 : 6-18

這不是說神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2023-04/07_以色列人過去被揀選(三)

【羅馬書 9:6-18】
|以色列人過去被揀選(三)|

這段經文保羅藉著「以撒」及「雅各」,講論「揀選」之道。神揀選人的旨意,本就不是因「人的行為」,而是憑著「神的主權」。接下來保羅繼續以神對摩西說的話語,以及祂在法老身上的工作,來顯明同樣的道理:「不在乎定意的和奔跑的,而是在乎神的主權」。保羅再次苦口婆心地向他的同胞闡明神的福音是「恩惠的福音」,而不是「靠行為的福音」。

這段經文引發了歷史上很有名的論戰,就是有關「預定論」的問題。有人根據這段經文,認為神憑祂絕對的主權決定誰得救,誰不得救。這樣的說法雖然高舉了「神至高無上的主權」,卻忽略了神給人「自由選擇的權利」,因此,我們必須修正這樣的講法:

一、神的主權決定「靠恩典」得救之法
我們認為藉著這些經文,我們只看見的是,神憑祂的主權决定了「靠恩典」的人才能得救,所以神只是決定「那一類的人」得救,而非決定「那一個人」得救。

二、神的主權決定揀選誰來承擔事奉
神揀選以撒和雅各與得救無關,神揀選他們來承擔救贖計劃的進行。所以神雖然沒有憑祂絕對的主權决定那一個人「得救」,但是祂卻憑祂絕對的主權,決定誰來承擔「事奉」。因此,第14節就提到有人會覺得不公平,保羅在此的回答就是:這是「神的主權」,我們無權干涉。然而,我們卻也知道神的另一個法則就是「多給誰就向誰多要」,神棟選了以色列人,這是莫大的榮耀和特權。但神對以色列人的管教也特別嚴厲,這是很公平的!神若給你五千兩、祂就要你必須賺五千兩;神若給你一千兩,神就只要求你賺一千兩就可以了。因此,人的本份是不干涉神的主權,我們只需照著神在我們身上的旨意,作成神的工。

◆回應:
主啊!謝謝祢使我靠祢的恩典得救,也謝謝祢揀選我來服事祢,我一切所有的,都是祢憑著祢至高無上的主權賜給我的,我心存感恩領受,並以此榮耀祢。

◆背經:
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馬書 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