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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利門書 12-14

靈修樂 四月25日(週二)
經文:腓利門書 12-14
12我現在打發他親自回你那裡去,他是我心上的人。13我本來有意將他留下,在我為福音所受的捆鎖中替你伺候我。14但不知道你的意思,我不願意這樣行,叫你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
我們前面說過,查經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以經解經」。因為聖經既是上帝的啟示,就一定是前後連貫,不會彼此矛盾。而且,主題相近的經文更可以進一步相互映照,彼此解釋,將上帝的真理更加顯明清楚。
從本段經文,我們看見使徒保羅如何對待這位新近信主的弟兄阿尼西母,並教導他如何處理信主之前所犯的錯誤。若與林後5:17作一比較,我們會對得救的真理有進一步認識。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
● 「新造的人」是指信徒內在生命的更新,與屬靈地位的改變,並不是指外在社會地位或身份有何變化。阿尼西母雖已得救重生,成為上帝的兒女,並在神家裡成為了弟兄姊妹。但在當時實際的社會身份仍是一名奴隸,需要履行他的社會責任。不同的是,阿尼西母現在乃要以上帝兒女的高貴生命品格,並以服事崇高上帝的敬虔精神,且以加倍認真負責的作人處事原則,克盡他在地上的責任,凡事榮耀主名,根據歌羅西3:22-25的教導。
● 「舊事已過」是指基督徒在屬靈上已經因信稱義,在上帝面前蒙了赦免,脫去罪人身份,內心污穢完全洗淨,既往不究,成為新人。但這並不表示信徒以往對人的虧負也就一筆勾消,不必處理或償還。反而,基督徒在蒙了上帝赦免之後,乃要更加積極以正面態度勇於負責,且願意努力解決先前對人的虧欠。好像阿尼西母信主蒙恩之後,就必須要回到主人面前,很勇敢的、直接的、負責的、徹底的解決自己以往所犯的過錯。
一個原來叛逆逃家的亡命罪奴阿尼西母,如今勇敢的回到主人家請罪。藉此行動,他為主耶穌基督作了一個美好積極的見證,彰顯主所賜給他的「新造的人」不是徒有虛名,乃是真實的生命大能,且大有功效!無論阿尼西母將來想要為主作什麼,此刻他勇敢回家認罪的行動,乃是最響亮的生命見證!也是阿尼西母繼續經歷上帝生命恩典不可少的第一步!
親愛的弟兄姊妹,阿尼西母的例子提醒我們-
• 得救前後,我們的外在身份雖沒有改變,但我們做人處事的原則,以及內心的思想與態度必須產生變化!我們必須自問:主耶穌基督賜的新生命有否轉化我的品格?我的思想觀念、言行舉止、待人接物等等,是否按照聖經的教導而行?有否榮耀主名?
• 信主前後,我們外在的環境與遭遇並不見得會跟著改變,但我們承擔自己責任的決心,以及面對挑戰的勇氣有無改變呢?我們是否有信心勇於面對環境的壓力?有信心更積極負起自己的責任?有信心更努力學習仰望神、倚靠神,支取主的大能大力呢?
阿尼西母的美好事例,給我個人有何重要的屬靈功課?阿尼西母是否也為你我今天的基督徒帶來了「益處」?感謝讚美主!

[化經文為禱告]
親愛的天父,阿尼西母確實是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因為若沒有基督的新生命,一個逃家的奴隸怎可能願意返回主人家認罪?父啊,這真是一個美好的見證,不是道德教育修養的結果,是生命的改變。主耶穌啊,感謝你!我既已蒙你拯救好像阿尼西母,求你也就繼續在我身上進行你的工作。主啊,求你磨練我、改變我、塑造我,叫我能勇敢跟隨你的腳蹤,謙卑順服,作主門徒,合你心意!奉主耶穌聖名禱告,阿們!(許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