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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2 : 12-16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2023-03/11_面對審判

【羅馬書 2:12-16】
|面對審判|

俄國哲學家杜斯妥也夫斯基說:「若沒有神凡事都可行」。人若不相信有一位公義的神將要審判世人一切所行的,人必定任意而行。我們相信神的人知道,有一天我們都要站立在神的審判台前接受神的審判,我們都盼望站立在祂面前時是坦然無懼的。

這段經文讓我們看見神審判的一些原則:

一、神根據「得到多少啟示」審判
第12-15節我們看見,神是根據我們「得到多少啟示」來審判我們的。明白神啟示之律法的人,就按律法受審判;沒有神啟示之律法的人,就按照神啟示在人良心中的律法接受審判。因此,對我們基督徒而言,一方面,神將來要按照我們是否遵行聖經的真理來審判我們;一方面,神也會按照我們是否如同保羅一樣:「行事為人憑著良心」來審判我們。因此,讓我們靠著聖靈的大能,殷勤遵行聖經的真理,我們必得著「今生和來生的應許」。也讓我們如同保羅一樣,常常勉勵自己:「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我們必能坦然無懼地面對神審判。

二、神要「審判人的隱秘事」
第16節讓我們看見,神要「審判人的隱秘事」。神不僅審判我們在人面前的行為,祂也鑑察我們在人後、在獨處時的一切行為,祂不僅審判我們「所做、所說」的,祂也要審判我們「心中隱秘的動機和思想意念」。因此,我們當何等恐懼戰兢作成我們得救的工夫啊!讓我們常常提醒自己:「人沒有看見的,神都看見了!」也常常呼求神察看我們裡面的惡行,引導我們走永生的道路。

◆回應:
主啊!我要殷勤遵行祢的話語,並且注重對神、對人常存無虧良心,小心面對我的「隱秘事」。

◆背經:
耶和華─我的磐石,我的救贖主啊,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裡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詩篇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