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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記 10 : 1-39

簽名的是:哈迦利亞的兒子省長尼希米,和西底家;

2023-02/19_悔改後的奉獻

【尼希米記 第10章】
|悔改後的奉獻|

路加福音十九章8節記載,撒該在悔改以後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我們知道撒該以前是個很愛錢財的人,但現在轉變了,可見一個真正得救,真心悔過的人,他們對錢財的態度都會有很大的改變,會從貪愛錢財轉變為樂意施捨,甘心奉獻。

本章上半部記錄了立約簽名之人的名字。他們不但悔改,也開始奉獻。看以色列人的歷史就可以知道,他們幾時復興,幾時就會踴躍奉獻。歷代志下卅一章第10節記載,當希西家復興的時期,祭司說:「自從民將供物送到耶和華殿以來,我們不但吃飽,且剩下的甚多;因為耶和華賜福給祂的民,所剩下的才這樣豐盛」。可見奉獻的真理是非常重要的。

一、奉獻的内容
從第32-37節至少可以看見奉獻有三方面的内容。第一是交人丁稅。「我們又為自己定例,每年各人捐銀一舍客勒三分之一,為我們神殿的使用」(32節)。第二是獻初熟之物。「又定每年將我們地上初熟的土產和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裡。又照律法上所寫的,將我們頭胎的兒子和首生的牛羊都奉到我們神的殿,交給我們神殿裡供職的祭司(35-36節);並將初熟之麥子所磨的麵和舉祭、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新酒與油奉給祭司。第三是納十一捐。「把我們地上所產的十分之一奉給利未人,因利未人在我們一切城邑的土產中當取十分之一(37節)。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時候,亞倫的子孫中,當有一個祭司與利未人同在。利未人也當從十分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神殿的屋子裡,收在庫房中」(38節)。

二、奉獻的用處
第37-39節提到奉獻的用處包括兩方面。第一是聖工的需要,就是事奉祭壇的需要。第二是工人的需要,就是利未人和其他工人生活的需要。「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將五穀、新酒和油為舉祭,奉到收存聖所器皿的屋子裡,就是供職的祭司、守門的、歌唱的所住的屋子。這樣,我們就不離棄我們神的殿」(39節)。

◆回應:
主啊!我算甚麼,我的民算甚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因為萬物都從祢而來,我們把從祢而得的獻給祢。

◆金句:
我算甚麼,我的民算甚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因為萬物都從你而來,我們把從你而得的獻給你。(歷代志上 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