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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18 : 26-33

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裡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

所行豈可瞞友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02/13/gen-day56

【經文】創世記18章16-21節

耶和華向亞伯拉罕顯現,除了要告訴他明年的這個時候他將有一個兒子,還向他透露了祂將要差遣使者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這兩座城的事。神與亞伯拉罕之間有密切的交通,就像是知己的朋友,祂願意和他分享祂的想法和計劃,所以神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參17節)當然,這也表明亞伯拉罕具有先知的身分(參創二十7),因為「耶和華若不將奧祕指示他的僕人眾先知,就一無所行」(參摩三7)。真先知的其中一種經歷就是「站在耶和華的會中,得以聽見並會悟祂的話」(參耶二十三18),當先知得聞神的心意就更容易有神的心腸。

凡神所喜悅的人,神都樂意把自己的旨意啟示給他們,正像我們樂意將心中的意念告訴我們的好朋友一樣。神不會故意隱瞞祂的旨意,而使我們覺得祂高深難明。如果我們肯看重神的心意,不憑自己的喜好做選擇,而是與祂同心,神會很樂意將祂的旨意啟示我們。以致於在亞伯拉罕還沒開口求問神前,神便主動將祂要剿滅所多瑪的計畫告訴亞伯拉罕,正如18:17所記載的:神卻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

耶和華將亞伯拉罕當作朋友(參代下二十7,賽四十一8),親自向他顯現、和他吃飯、交談,甚至將對於其他城/國審判之事都預先告知他。今日我們的神何嘗不是如此,主對門徒說「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參約十五15),且將末後必成的事,事先在啟示錄中告訴我們。神願意人知道祂的事,但人如何才能知道神的事呢?就是要效法亞伯拉罕與神同行(參16節)。

神對亞伯拉罕預先說明所多瑪將受審判一事,是要他了解神的公義,並且要他「吩咐他的子孫行在公義的道上」(參19節),以承受神所應許的祝福。神對亞伯拉罕的約是無條件的,而他若要在今生承受神的福氣,在永生多得獎賞與榮耀,就必須行在公義的道路上。

【回應】
主耶穌基督,謝謝祢願意成為我的朋友,也讓我能成為祢的朋友,讓我懂得尊重祢、信任祢、向祢絕對忠誠並對祢無話不談,讓我們成為以命相許的好朋友。

【禱讀】約翰福音15章15節
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