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2023 詩40:8
我的神啊!我樂意遵行你的旨意;你的律法常在我的心裡。(詩40:8)
樂意——就語言學來說,haphets是個與行動和環境相關的動詞,曾被用來描述約拿單和大衛的愛、以斯帖被選為皇后的情況、雅歌中的親密關係,以及君王全然委身神的旨意。而在詩篇中,haphets所表達出的樂意,是一個有實際成果的渴望層次。
心理學家馬斯洛說: 人有4個「需要」層次,最底層次是身體的需求,如呼吸、食物、睡眠和性,關乎人的安全感、團體生活和尊嚴;最高的需要層次則是自我實現。這是希臘思想,活着的終極目標是要自我實現,但這不是大衛的觀點!大衛的需要是以haphets為基礎,而最頂端的就是全然以神為喜樂;唯一真正滿足的源頭就是認識神。(詩73:25)
haphets是否是神祕的個人情感經驗呢?當然不是!每個希伯來文字都直接導向行動,因此haphets也被用來形容可見的行為,比如慷慨對待窮人、在團體奉行《妥拉》教導和敬拜等具體行動。想想看,生命中有什麼事物,讓你甘心樂意去行呢?
樂意,是走在一條我們曉得為什麼要走在其上的道路。主耶穌也為父和我們走在這條道路上,一直走向了十架。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我们的人生取决于我们以什么为乐,以肉体为乐,以自我实现为乐,还是以神为乐,神不希望我们以肉体和骄傲为乐的同时以神为责任,神希望我们全然以祂为乐。
遵行神的旨意和律法不应全是责任和道义,而首先是快乐,前者仍旧是肉体和骄傲驱动的,是靠自我意志做到的,后者才是唯有圣灵可以驱动的,是神亲自做到的。
肉体和自我实现的快乐的确是快乐,却是不能长久和有破坏性的快乐,而以神为乐和满足虽然对肉体和自我实现是一定的牺牲,但却可以带来永久和建造性的结果。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