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023 太15:22-28
「有一個迦南婦人,從那地方出來,喊着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太15:22-28)
可憐我……——我們都害怕被人拒絕——「你不屬於我們!這裡不歡迎你!」「不要煩我,你沒有看到我在忙嗎?」這種事多少發生在我們的生命中。我們都曾被人排擠,嘗過不被歡迎的羞恥感,以及被孤立、拒絕的難堪!
馬太福音用eleeo(中文翻譯為「憐憫」,準確來說應該是「仁慈」)來形容這位非我族類的婦人的懇求。但若以希臘思維去解讀這字,便錯失了「憐憫」的意義。在希臘文化中,「憐憫」不是律法和義務上的考量,而是屬於心理情緒上的反應。當我們接觸不該受苦的人,便會捲入憐憫的情緒中,對這人的困境有所反應。
所以希臘式的思維,若見到不該遭受苦難的人時,憐憫會油然而生;但看見某人活該受苦時,就不會產生憐憫之情,任憑他咎由自取。
然而,舊約教導的「憐憫」不是取決於情緒的反應,而是立約應許的義務,即較強一方需對較弱一方施仁慈,凡有能力者皆有義務去幫助有需要的人!
希伯來的「仁慈」一字,反映了神對祂百姓義無反顧的幫助;「仁慈」也顯示了神對祂所造之物的愛。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神和我们的第一关系就是怜悯和被怜悯的关系,当我们拒绝这层关系时,神和我们的关系才沦为审判与被审判的关系,迦南妇人首先是被审判的对象,却升级为被怜悯的对象。
恩典的确是白白赐下的,但却不会给与拒绝恩典的人,恩典不能赚取,但必须祈求,被动得到的恩典只是能够享福的恩典,不是能够得赎的恩典,也不是能够带来改变的恩典。
作为有神形象的人,我们也应该像神一样怜悯与施恩,但不是出于道德义务和情绪波动,而是作为对得到神恩典的回应和偿还,不是我们施恩,而是神借我们向祂爱的人施恩。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