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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4 : 21-31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

加拉太書 5 : 1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脫離奴隸的軛,享受真自由

2023/1/17

今日主題:脫離奴隸的軛,享受真自由
決心應用:我有哪些部分被奴隸的軛所挾制,以致無法在福音裡得自由?為了享受因基督而得的救恩與自由,我決定要怎麼做?

加拉太書 4:21-5:1

保羅引用亞伯拉罕的兩個兒子為例,說明律法和恩典的差異。亞伯拉罕的兒子中,首先提到夏甲是「使女」,她是「按著血氣」生子,所生之子是「為奴」的,這就好像是出於「西奈山」的律法。另一方面,撒拉是「自由之婦人」,她是「憑著應許」生子,所生之子是「承受產業」的,這表示只有蒙受神恩典揀選的人,才能從聖靈而生,成為神的兒女。因信稱義和得救的我們也和以撒一樣,是憑應許作兒女的。神的兒女因著領受應許,就不再作律法的奴隸了。

這段經文讓我想到,自己在成長的過程中,因著自我形象的低落,很多時候,“努力” 只是為了做出別人所期待的「好行為」,且覆蓋我裡頭的自卑與不足,也曾嘗試努力證明自己是個有價值的人,縱使在我信主後,也很容易陷入努力去愛神愛人。努力的去事奉,努力不是不好,而是我努力的目的是要用其行為掩飾自己能力不足的羞恥。這也導致我若是做得不好,就會很沮喪。

憑著肉體作神的兒女,很容易落入辛苦的景況。但是這段經文裡,保羅願我們成為是憑應許作主兒女,是在基督裡面的關係。當我更多檢視自己與主的關係,明白要與祂建立的是一種愛的關係,自己就不再為了工作而工作,而是因著神的愛的緣故,也不再按自己的才能勢力,而是願意聆聽聖靈的聲音,順從聖靈的引導,享受神的同在。我們需要在主裡面,學習接受神的應許,過著基督徒得勝的生活,讓這愛的關係成為自己事奉的動力,叫我們在基督裡得著真正的自由。

>>>>> 憑著應許作神的兒女,擁抱在基督裡的真自由,不再為奴,不再懼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