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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2 : 17-21

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

基督在我裏面活著

2023/1/9

今日主題:基督在我裏面活著
決心應用:我有那些事情還没有交託給主,仍然想要自己作主?若要將罪和私慾釘在十字架上,讓耶穌成為人生的主,靠祂的恩典而活,我必須做出怎樣的決定?

加拉太書2:17-21

保羅痛切的表示,我們都在基督裏因信稱義了,為什麼還被認為是個罪人。是基督讓我們犯罪嗎?當然不是,仍是人因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保羅素來所拆毀的就是靠行為得救的律法主義,如果現在再去重建這錯誤的信仰就是等同犯罪(參v.17-18)。因為世俗的律法是轄制人的或是討人歡喜的,是活不出神的公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没有一人能因行律法稱義。」(v.16) 既然基督是照著天父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的,没有比這個愛更大了,因此,保羅強調唯有與耶穌同釘十字架,並且要努力活出基督的樣式。他也堅決的表示靠律法稱義的主張,不但廢掉了神的恩典,連基督的犠牲也將成了毫無意義的事。

從這幾節經文中,我們知道當我們有這基督徒的身份,就要時時警醒,不要被舊的規條給綑綁,在現今更要自覺在這五光十色世界中,稍不慎,我們就掉入世界的價值觀中,追求外在的,而怠忽追求這一生最美的祝福,這個祝福就是來自神的救贖。透過耶穌所立的新約,每一次的修剪,毎一次的流淚都是醫治,讓我們脫去老我,翻轉我們世俗的價值觀,使得內在的平安勝過外在的風浪,而我們所要做的,就是每日讀經、禱告,讓神的靈在我們裏面,並且尊主為大。

>>>>>用忍耐,勇敢的心來完成神的旨意,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