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兇惡的謀殺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01/04/gen-day16
【經文】創世記4章8~15節
「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參創四3)該隱自以為是,照自己的意見來事奉神,他發明了人意的宗教。神是要一個流血的祭來滿足祂公義的要求,並且要那犧牲羊羔的皮來遮蓋墮落赤裸的人。當亞當和夏娃發現他們赤身露體,就用無花果樹葉子做裙子遮蓋自己,但神不要那種遮蓋。神殺了羊羔當作贖罪祭,並用羊羔的皮製成袍子遮蓋男人和女人。該隱照他自己的心思、自己的觀念去獻祭。他用自己認為好的、對的方式來敬拜神,卻沒有按照神要的方式來敬拜。他因所獻的祭未蒙神悅納而發怒,雖然神向他顯現、勸導他,要他不要發怒、犯罪,結果神才剛離開,該隱就因著「妒恨」親手謀殺了他的弟弟亞伯(參約一三12,15)。
為什麼神看不中該隱的祭物呢?約翰一書第三章11、12節提供了唯一又明確的答案:「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該隱不愛自己的兄弟。該隱嫉妒他兄弟的成功,覬覦亞伯得神的青睞,因此設計奪取、佔有、獨享神的歡心。亞伯活著的時候不是該隱的死對頭,但現在他的死卻喚醒該隱的良知;結果該隱成了一名逃犯,他要不斷哀求神的保護,躲避那些難以捉摸的敵人,甚至他連自己的影子也怕。
雖然如此,神對該隱仍然有恩典。雖然神恨惡罪,但祂總是憐憫罪人,祂施恩給該隱,為他立記號,免得被人殺害。
【回應】
恩主,我謝謝祢,祢是那樣的愛我,祢總是給我第二次的機會。將我的人際關係交在祢的手中,讓我對旁人的錯誤,無論是我的家人、朋友或是同事,我都願意再給他們機會,幫助我不走該隱的道路。
【禱讀】約翰1書三章11節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