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領受福音,就要傳揚
2023/1/5
今日主題:既領受福音,就要傳揚
決心與應用:我何時曾藉自己得救的見證,向他人傳福音?為了更加明確的傳揚所信的福音,我今天應當怎麼做?
加拉太書1:18-24
在這段經文中,保羅訴說他初信主之後的三年間,前往耶路撒冷與彼得同住十五天,之後回到敘利亞和基利家一帶地區傳福音,建立多間教會,這是因為保羅知道自己之所以成為使徒,不是因為任何人的關係,而是神藉著耶穌基督對他獨特的呼召。在十幾年的福音事工,保羅讓我們看到他不喜愛別人的讚賞,而是單單尋求神的帶領,堅守神交付給他的使命,勤勉在外邦人中傳揚福音,使人看見他的作為,並將榮耀歸給神。在這歷程中,保羅讓我們看見他是如何跟隨主的帶領,展開他的宣教事工。
試想:在我們信主後的生命歷程中,曾有什麼樣的階段與什麼樣的轉折?在這些轉折中,主曾經如何帶領並堅固我們?我們是否要學習像保羅一樣,堅守主的使命,從主領受福音後,也要傳揚主的福音,使他人的生命也能被主改變,享受福份,並將榮耀歸給神。求主引領保守我們走在祂的教導中,並且感謝我們所信、所跟隨的,是那賜恩惠與平安的主。
>>>>>對神有更堅定的信心,領受並勇敢地傳揚主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