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2022 太6:12
免我們的債 ,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6:12)
債——在這個很著名的句子裡,我們卻沒有多加注意其隱含的意思,當中有很重要的教導,因為它正是公正的要害,是人幾乎辦不到的事。除非你明白,否則這部分的禱告,永遠不會屬於你的。
耶穌告訴我們,除非我們赦免人,否則就得不到神的赦免。這聽起來令人不舒服,特別是我們已經知道,赦免是與債務有關,是別人真正欠我們的——無論是情緒上、身體上或財務上的債務;是打開賬簿一看,記得明明白白的一筆硬賬。要饒恕、放過,絕非輕鬆的事。
希臘文慣用詞hos kai hemeis(如同我們),勾勒出神的憐憫與我們的憐憫之間的直接關係。這裡暗示——有人欠了債。我們欠神,因為我們濫用、忽略祂的聖潔,祂可以依理向我們索賠;我們欠神的,是我們的生命。然而,我們哀求祂的憐憫,祂就赦免了我們,不是不需要我們還,而是耶穌為我們付清了債務!債務是真實的,要求也是合理的,但神的解決方案卻是獨一無二的。
我們能夠饒恕人,也來自於我們明白,神赦免了欠下這麼多債務的我們。難道你希望你的罪,也被神累累抓住不放嗎?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从次序上讲,当然是神先赦免了我们,我们才能赦免他人,但神却说我们若不赦免人,祂就不赦免我们,这是从生命的角度说的。
因为如果我们不赦免他人,即便我们已经被神赦免,这份赦免和恩典对我们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我们彼此相欠也都是对神的负债。
若我们不能饶恕别人,我们就等于不承认我们欠神的债,虽然我们无法也不必偿还神的债,但神绝不允许我们以债权人身份自居。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