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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拿書 4 : 1

這事約拿大大不悅,且甚發怒,

11/20/2022 拿4:1

這事約拿大大不悅, 且甚發怒。(拿4:1)

大大不悅——希伯來文va-year’‘el,直譯為「以此為惡,大惡」,形容約拿當時的情緒反應,這是聖經別處沒有出現過的字。約拿無法忍受神不懲罰尼尼微,反而還饒恕他們!換句話說,在約拿看來,犯罪受罰比憐憫人更為重要。

筆者還記得多年前,一位主日學老師責罵在脫衣舞俱樂部工作的女孩:「她需要面對神的審判。這是道德敗壞,必須制止,教會不能容許罪進來!」

筆者心想:「教會竟然不歡迎罪人?真叫人哭笑不得。」

我們是否也如此嚴厲指責別人?求主教導我們要有憐憫心腸。為什麼耶穌要我們倒水給口渴的人喝、供食物給飢餓的人吃,拿衣服給赤裸的人穿?因為只有透過具體的憐憫行動,才能使我們與有需要的弟兄姐妹更加親密。

我們可以寫一張支票或刷卡奉獻,但神不只要我們如此,祂還要我們以實際行動去服務別人。你若想要明白主的眼淚,就必須走入不幸的人群之中。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约拿的想法和做法虽然是符合公义的,尼尼微的确应该被惩罚,但是他内心却充满憎恨,这种憎恨让他分不清神对罪人的爱和神对罪的愤怒,也分不清自己的的身份。

其实他人的罪我们也有份,因为每个人都是罪人,本质上都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神会从罪人中拣选一部分经历救恩和饶恕,但这种差别并不改变人都是罪人的事实。

为什么耶稣让我们爱自己的仇敌,为那逼迫我们的祷告呢?一方面如果我们私自执行审判,就会被仇恨吞噬,另一方面神会照我们在今生待人的方式在来世对待我们。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