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9/2022 來1:3
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 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1:3)
光輝——新約雖是用希臘文書寫,但若要清楚明白作者所表達的信息,則必須以希伯來觀念解讀。兩者最大的區別是——希伯來動詞用來表達「活動」或「運動」;希臘動詞則用來描述靜態的狀況。
今天,我們的神學詞彙充滿了希臘文的靜態觀念,比如罪、贖罪、恩典、公義、稱義等等,這些都是一種狀態,沒有動作。而在希伯來觀念中,所有字都包含着行動,比如說到饒恕,肯定會是個具體行動;說到悔改,一定是正往神的方向移動,或從罪中回轉過來。
「光輝」(apaugasma)這個希臘字,是個複合字, 從apo( 從) 和augazo(照耀、照射)而來的,卻掩蓋了希伯來動詞kavah(燃燒)的意思。「光輝」不是形容詞,而是表達在神面前「燃燒」——把自己獻為燔祭,也就是彌賽亞的具體行動。
想想,如果希伯來文講求的是行動,會如何影響你的神學呢?恐怕我們必須重新檢查一些基本的信仰教義,像完全、永遠、神不改變等等,並開始設想神的行動,不再滿足於一種狀態。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火焰是光和热量,但同时也意味着自我牺牲和长久痛苦,耶稣为我们的自由和平安所付出的不只是道成肉身状态的转变,而是流血舍命承受罪责的真实行动。
神为我们把耶稣舍了,耶稣为我们把自己献上了,在神看来,耶稣就是被火焰燃烧的祭物,我们不仅需要感受其中的光和热,也需要体会神所感受的苦与悲。
耶稣说我们要成为世上的盐和光,同样不只是一种身份,而是一种行动,一种需要牺牲和舍己的行动,在被羞辱受损失甚至不情愿的情况下依然释放光与热。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