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相愛(二)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2/11/09/1jn-day16
【經文】約翰一書3章16~24節
「住在愛中的就是住在神裏面」,「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凡有愛心的就認識神」,「凡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怎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呢!」「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
真實的愛不光是感覺,更有所行動。真實的愛必會產生無私捨己的付出。最偉大的愛乃是為別人捨棄生命的愛,這愛單單付出而不求回報,例如父母對於兒女的愛。為人活不見得比為人死容易,因為「為人活」要先撇下自己的願望,讓別人的願望成為自己的願望。
第19~20節:許多人充滿罪咎感,常受到良心的責備,覺得自己未盡愛人的本分,未能完全表達對基督的愛。我們該怎樣躲開良心的譴責呢?是漠視良心譴責嗎?抑或為自己的行為辯護嗎?都不是,乃是要在神的愛裡得安穩。當我們覺得內疚,就要提醒自己,神知道我們的內心,因此,當我們為主而活,但感到自己不夠好時,便要提醒自己,神的愛比我們的良心更大。
弟兄姊妹!讓我們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都能夠坦然無懼地到神面前,深信祂必垂聽我們的請求給予幫助。因為,我們住在基督裡面,祂也住在我們裡面。
【回應】
主啊!真實的愛不光是感覺,更有所行動。
【禱讀】約翰一書3章 18~19節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上帝面前可以安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