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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拿書 1 : 2

「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為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

10/30/2022 拿1:2

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拿1:2)

呼喊——約拿拒絕執行神的命令,因為他認為罪惡的尼尼微人必須受到懲罰,他不希望神饒恕他們。或許,我們也有同感:犯罪的人就該死,叛逆的人就該罰,否則豈不是無法無天了?

希伯來文ookra aleha(向……呼喊),是動詞qara’和前置詞’al組合而成。換句話說,神吩咐約拿宣告的信息是:將要到來的毀滅。

這不是正合約拿的心意嗎?為什麼他還要逃跑呢?

因為約拿打從心底明白,神的hesed(慈愛)會超越他的忿怒。於是他天真地想,如果不去告訴他們,說不定審判就會臨到。一位被憐憫打動的法官,就不可能好好執法,所以絕不能饒恕尼尼微人!

約拿的問題不在於看重公義,而是他對別人缺乏同情。或許我們也有同樣的問題:只關心法律的執行,不關心罪人的生命;總是用一套標準尺度去衡量別人的行為;傳福音時,不建立人與人之間的友好關係。

我們需要對別人的處境感同身受,不然就會像約拿一樣,只看見別人需要被審判,卻看不見別人其實同我們一樣,都需要神的恩典。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强调律法的人都是用律法针对别人,强调恩典的人都是用恩典针对自己,所有的人其实没有本质区别,就是我们很难把恩典和律法融合在一起,我们对神的认识也是片面的。

约拿要的恩典是对自己的同胞,要的审判是对尼尼微的审判,我们也是如此,其实这恰恰说明我们不认识耶稣,因为只有耶稣将神的恩典与律法、饶恕与愤怒融合在了一起。

传福音不是站在岸边喊叫,而是进入水中打捞,也就是要设身处地感同身受地进入他人的处境和情绪,这样对方才可能承认自己败坏无望的处境并接受我们所提供的好消息。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