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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8 : 7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10/17/2022 羅8:7

因為以肉體為念就是與神為仇,既不服從神的律法,也的確不能夠服從。(羅8:7)

以肉體為念——你為不犯罪而打的仗,進行得如何?你是每天打贏戰役呢,還是正承受被擊敗之苦?你是個分別為聖的人呢,還是一個屬肉體血氣的基督徒?你會掛心這些問題嗎?

不知從何時起,基督教接納了希臘人有關靈、魂、體分開的形而上學論。當這種概念滲入基督徒的思想中,就慢慢演變出所謂的「屬肉體的基督徒」這一說法:信徒承認基督是救主,但生活並沒有尊基督為主,結果生命特質是非但行為沒有榮耀神,還稱自己得到神的饒恕和接納。「屬肉體」的基督徒,身子在罪的控制下,靈魂卻屬於神,這算什麼?難道神只是拯救了這人的一部分?是否靈魂得救了,身體就不重要了?

當我們謹慎地閱讀聖經,會發現聖經並沒有認可希臘人這種靈、魂、體分開的思想。這只是一種解釋人的行為的流行手法。也許我們該再次看看保羅有關「屬肉體」的基督徒的講論。(續)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当我们以肉体为念时就是不以圣灵为念,我们就会顺从肉体而不能顺从圣灵,从而与神为仇,在神看来,我们就是憎恨神和以神为敌。

不管我们有多相信神的爱和怜悯,只要我们仍旧不能敬畏神和制服肉体,我们就仍在挑动神的愤怒和审判,神不会只拯救我们的灵魂。

我们并不是因为灵魂得救从而可以释放肉体的欲望,而是因为灵魂得救从而获得制服肉体的能力,因此以肉体为念就仍不在神的国中。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