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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34 : 22-37

沒有黑暗、陰翳能給作孽的藏身。

靈修筆記2020年2月29日 讀經:伯34:21-37

回應:我們所信靠的神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者,祂要如何行是祂的自由意志,無需由人來幫祂決定。然一般人與神的互動常會犯一個錯誤,他們會這樣想:「神阿!您做事應當要如何…,對A問題解決方法,我看需要用這樣方式來解決,對B問題的解決方法,我認為應該要這樣做才對;神啊!您覺得我的意見還算高明吧!」一般人會有這樣的想法,是因他們對神的主權不清楚才會有這樣的錯誤想法,我們之所以會來求問神,就是因為我們所遇到的問題,已超過我們所能知及行的境界,不然你就自己決解就好,幹嗎還來求問神呢?須知,我們所信靠的這位神,祂做事的方法與我們人行事方式是不同的,往往人認為是合理的事,然從神的角度來看,可能是最愚笨的解決方式,但人還不智知;我們若認同這樣的看法,那「伯34:33神要施行報應,豈要隨你的心願、叫你推辭不受嗎?」那以利戶的說法我們就要列為警惕,屬神的兒女不能對神說「不」,我們不能拒絕神的作為。
親愛的弟兄姊妹,正因我們所認識這位神是如此浩大,是全能全知的真神,是輕慢不得的,神所命定的事,神的兒女只能說「是」,最好不要有其他答案,不是嗎?希望大家對我們所信奉的真神能有更深的認識,以利戶的提醒,我們要有警覺,對神的主權不能有錯誤的解讀與回應,這是我們須知的事。(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