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2022 加5:1
基督釋放了我們,為了要使我們得自由。所以你們要站立得穩, 不要再被奴役的軛控制。(加5:1)
自由——對希臘人而言,自由與政治有關。柏拉圖為自由下的定義就是「有能力處理自己的事;相反於奴隸所受的束縛,自由就是脫離別人的意願而獨立」。
希臘人提到的自由界限,必定是由政府來界定,因為我們是活在人群中,無法隨心所欲做自己想要做的事。個人擁有的自由範圍,是由政府或法律來決定的。照希臘人的想法,政府讓每個人盡量享有不危害到別人自由的自由,它需要一套治理的法律。自由往往是指「法治下可行的權利」。
但保羅在這節經文裡,並沒有用希臘人的詞語eleutheros(自由)。「基督裡的自由」並不是從法律中得自由,那么那是怎樣的自由呢?答案是——成為君王的僕人的自由。你和我與以色列聖者的關係不再受到拘束,我們不再不得見祂的面。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已經從那由罪而來、無可豁免的刑罰中,得到釋放了。如今,我們是得着自由去跟從神的人!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自由是相对不自由而言的,我们都能感觉到活在某种不自由当中,所以我们自然渴望追求自由,但自由如果是绝对的话,我们就会把所有觉得限制我们自由的事物否定和打碎。
人类很自然地就会发现,如果追求绝对的自由,那么人就会摧毁除自己以外的一切,甚至最后也会摧毁自己,所以人类必须把自由限制在相对之内,追求制度内的平衡的自由。
追求自由是本能,但我们必须清楚让我们不自由的到底是什么,其实挪去所有阻碍我们自由的东西我们仍会觉得不自由,那是因为我们的心不自由,只有神能赐我们自由的心。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