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3/2022 羅15:1
「我們堅強的人,應該擔當不堅強的人的軟弱,不應該求自己的喜悅。(羅15:1)
應該——這節經文乍讀之下似乎有失公平。靈命比較好的人,反而應該調整行為,好讓軟弱的人不會感到困擾或難過;堅強的人反而要為不成熟的人改變自己。保羅提的真是個餿主意,是一種最壞的寬容,不是嗎?若信徒最終需要調整自己來遷就那些不長進的人,為什麼還要追求與神更深入的關係呢? 保羅把希臘文用詞opheilo放在這句子的開端,刻意強調這個字,到底是什麼意思呢?答案是與債務有關!保羅不是在討論或建議關於人與人之間相處的事。他說的是我們這些堅強的人有義務「還債」給那些軟弱的人。是我們欠了他們!我們的職責就是在不冒犯他們的方式下,付諸「還債」行動。 什麼?保羅的意思是不是說,我應該「容忍」那些不行在基督光中的人?是不是要「善待」那些故意犯罪的人?當我面對神所憎惡的行為時,是不是該一笑置之?(續)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坚强的要担待软弱的,富有的要供应贫乏的,智慧的要怜悯愚拙的,信心大的要顾及信心小的,新约并不追求个体性性绝对的刚强和信心,而追求集体性的刚强和信心。
神赐给我们的恩典,我们永远都还不清,我们所欠的福音的债,不是对神,而是对人,所以我们自己的刚强和信心还不了这笔债,却只能通过彼此相爱和向人施恩来还。
向人施恩不是说我们容忍他人的罪或定罪为对,而是指我们不用律法的方式来宣判和暴露他人的罪,而是用恩典的方式将罪显明为罪,这是真正能带来改变的回应方式。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