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9/2022 創22:2
神說:「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所愛的獨生子以撒,到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一座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創22:2)
所愛——以撒深愛父親亞伯拉罕,愛到願意聽命父親,甚至擺上自己的性命。若以撒要用力掙脫亞伯拉罕救自己,應該不是太困難的事。但經文絲毫沒有這樣的暗示。以撒深愛他的父親,在希伯來文中,這份愛就透過信靠他的父親呈現出來。
試問當時以撒是否已料到事情不妙呢?當然,所以他問:「獻燔祭用的羊羔在哪裡呢?」但疑惑沒有阻止以撒繼續一路與父親同行,一直去到獻祭的地方。
以撒聽命於父親,那就是愛了。
亞伯拉罕愛以撒嗎?一個愛兒子的人怎會願意獻上兒子為祭呢?原文告訴我們,亞伯拉罕深愛以撒,他愛以撒的方式,是他過去所有的關係都無法相比的。聖經第一次用‘ahav這個字,表達了亞伯拉罕對以撒的愛。
亞伯拉罕如此疼愛以撒,使他樂意將兒子的命運交託給他認識了一世紀之久的神。亞伯拉罕沒有緊抓不放,那也是愛。
絕非偶然,這一切愛的因素,終於在三千年後的那場父神對他獨生子愛的故事中,扮演了其該扮演的角色。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亚伯拉罕献以撒表面上是一个近乎残忍的故事,其实却是一个爱的故事,父亲爱自己的独生子,儿子爱父亲甘愿献上生命,神爱世人甚至要牺牲自己的儿子。
当神对亚伯拉罕说出献上你所爱的独生子时,这不是逻辑上的矛盾,而是神自己内心中的冲突和矛盾,神是在表达自己的痛苦和煎熬,但为了人祂要这样做。
爱一定意味着矛盾和牺牲,所以圣经将爱定义为长久的受苦,如果我们没有为爱而受苦,就不懂得什么是爱,也无法理解神的爱,更成为不了有神形象的人。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