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2022 出30:10
亞倫一年一次要用贖罪祭牲的血在壇上行贖罪之禮,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出30:10)
罪——希伯來神是一位群體性的神,他的一切作為都關乎到群體。然而,當今社會早已脫離了這種互相依賴的群體觀,個人主義成為主流。我們視自己為宇宙的中心,認為自己就是神作工的重點,我的國家、我的人民、我的教會、我的家庭和我的生活最重要。
自我中心的思想早已滲透生活的每個層面,甚至融入在我們的基督信仰之中。今天,就藉著這節經文,讓我們一起去理解chatat(罪)的意義。
對希伯來人來說,罪,等同於你得罪了另一位立約群體中的人。換句話說,如果你和我同屬一個約,那麼當我得罪或傷害你時,就是犯罪。我們都同屬一個群體,本該彼此平等相待,但罪卻傷害立約內另一個成員。
更可怕的是,神就是這立約群體中的一員。因此,當我們犯罪時,等同於得罪了他;當我們得罪鄰舍時,就是讓神也成為我破壞盟約行動的受害人。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如果我们认识到神是关系,耶稣是关系,信仰是关系,那么我们自然就会明白罪的来源是关系上出了问题,而罪的后果是导致关系出现问题,所以个人主义的结果就是我们自以为没有犯罪。
因此罪的起因是因为你物化了立约群体中的其他人,而结果是你的罪导致其他人或群体的利益受到了损失,但是你却觉得那是你个人的罪而与别人无关,从而就不会产生有效地认罪和悔改。
如果我们的罪不仅是干犯了律法,还是滥用了神的恩典,认罪就不会带有律法主义者的苦毒,如果我们犯罪不仅是滥用了恩典,还是侵犯了他人的利益,悔改就会包括对他人的帮助和施恩。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