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認得那個人
2022/08/23
今日主題:我不認得那個人
決心與應用:人生中,你何時曾否認主,或是隱瞞自己基督徒的身分?若要在生活中坦然表明自己基督徒的身分,你決定實踐什麼事情?
馬太福音26:69-75
當主耶穌在該亞法那裡受審時,被視為大弟子的彼得,雖然沒有像其他門徒一樣的逃跑,但卻「遠遠的跟著耶穌」(v.58),前後三次否認主。
過程中,彼得先後三次被指認是與主耶穌一夥的,這些指認並不是憑空亂說,隨便講講,而是確實有事證,包括了看見彼得與主耶穌在一起(參v.69, v.71),以及彼得講話有與主耶穌相同的加利利口音等(參v.73)。面對使女和旁人接二連三的質問,彼得就越發的否認主,且一次比一次強烈。他第一次否認主,只是「說話」否認而已(參v.70);第二次否認主,用「起誓」(v.72) 來加強他的話;第三次否認主,更進一步用「發咒」(v.74)來支持他的「起誓」。無論如何就是不願意承認自己認識主耶穌。就在清晨時刻,雞鳴聲讓彼得醒悟過來,想起主耶穌早已經提醒他要注意這樣的事(v.75),可是彼得在面對所處環境時,還是失去了原有的信心,仍然被迷惑了。
在彼得身上,我們是否也看到了自己在面對外在環境時,有時不敢表明自己基督徒的身分;或羞於為主作見證;甚或口裡說愛主,卻只是遠遠的跟隨。若是如此,當來到主的面前悔改,想想是什麼使我們輕看與主耶穌的關係?是什麼使我們遠離了主耶穌?作為神兒女的我們,在信仰中當靠著那加給我們的力量,勇敢的在世人面前堅定承擔基督徒的位分及使命。
>>>>>面對人與環境,單單堅心信靠神,不否認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