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研經釋義» 哥林多前書 6:1-11節
哥林多教會第三個問題是「彼此相愛」出了問題。套用今天的話說,教會的弟兄姊妹在「法院」有了訴訟的事,這可從第6節看出:「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第8節又說:「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不只是到法院訴訟,而且欺壓、虧負弟兄。
彼此相愛要做得好,必須不計較,學習「寧願吃虧」、「寧願受欺」(7節),但哥林多教會不但沒做到,反而有人欺壓人、虧負人,而且還告到「法院」!教會內若有爭執或利益相爭的事,需要有人協助仲裁時,應先找教會處理,如長執會,協同教會中的「智慧人」(含專業人士),處理這類糾紛。告到法院應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
今天是主日,讓我們尊重也順服教會的權柄,讓爭端得著解決,教會內可恢復彼此相愛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