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3/2022 利4:2
「若有人在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上誤犯了一件……」(利4:2)
誤犯了一件——利未記對於贖罪祭的原則說得很清楚:這祭是不能贖那些故意犯的罪。當人明知故犯時,神要親自對付他,他也必須面對懲罰。當然,贖罪祭還是需要的。人會在不知道的時候誤犯一些誡律,因此需要固定回到神面前,透過贖罪祭來潔淨自己。事實上,「贖罪」也可翻譯成「行潔淨的禮」。
誤犯了一件( asa meachatmehena),意指不小心犯了神設立的誡律。對今天的基督徒來說,當聖靈提醒我們做了哪些得罪神的事情時,我們該是要立即向神認罪。神會饒恕我們的軟弱,因為他了解我們,他願意給我們機會去學習、改正與成長。
不要以為有耶穌的代贖,我們便能隨意犯罪,也不必為罪付出代價,這是個信仰危險的誤區,我們要小心!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我们的神有恩典有慈爱,不轻易发怒,但别忘了祂是嫉邪的神,祂与罪恶势不两立,所以祂一定要消灭罪恶,但为了罪人,他要来替我们死,并延迟最终的审判。
基督徒的智慧是在神的公义和神的恩典之间取得平衡,而平衡的秘诀就是认罪悔改,越知罪越珍重神的恩典,越经历神的恩典越能摆脱罪的束缚,这就是赎罪祭。
我们不可能不犯罪,因为我们是罪人,但这不是说我们可以不付代价地放纵,而是说我们不必总跟自己较劲,但却要常常和主角力,得不到赦免和祝福就不罢休。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