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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23 : 1-12

那時,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講論,

8月6日

心得:
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講論文士與法利賽人的行為。耶穌說,若是根據律法,大家理當謹守遵行文士與法利賽人的吩咐,只是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這是因為他們雖然在人看來是恪遵律法,內心卻沒有真正認同與順服。文士與法利賽人所犯的錯誤在於「看見弟兄眼裡的木屑,卻不想自己眼裡的梁木」(太七:3),將重擔放在他人身上,自己卻不願意認罪悔改;除此之外,他們所做的一切事都是要讓人看見,所以不僅在外表裝扮出敬虔的模樣,又喜愛人們在口頭上的奉承,例如大聲的向他們問安、稱呼他們為拉比(老師)等。耶穌提醒眾人,我們不應貪戀這世上的虛名,也不應高舉自己的名,「你們中間誰為大,誰就要做你們的用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甘卑微的,必升為高。」

禱告:
親愛的耶穌,祢不只是用話語教導我們,還親自活出謙卑的樣式,讓我們看見祢甘願降卑服事,使人因著認識祢,生命被更新、罪得赦免,並且願意跟隨祢的腳蹤行。我也要因為認識祢而改變,活出新的生命,像耶穌一樣謙卑服事他人,使人能從我身上看見耶穌,生命得改變。禱告奉耶穌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