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2/2022 申23:19
「你借給你弟兄的,或是錢財或是糧食,無論甚麼可生利息的物,都不可取利。」(申23:19)
利息——神怎麼能命令我們借貸不收利呢?這與世界的經濟運作方式太不一樣了!然而,聖經確實有好幾處是如此吩咐,例如:大衛表揚不放債取利的人(詩15:5);神吩咐借錢給貧窮鄰舍時,不可向他取利(申22:25)。不過,摩西律法是允許百姓借款給外人時,可收取合理的利息。因為借錢不是慈善,而是商務交易。兩個不同的要求是要讓我們知道,神吩咐我們對主內家人有不同的義務。
「放債」的希伯來動詞nashak,意思是「咬一口」,其字母圖形為「咬那隻餵養你的手」。
希伯來世界觀認為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來自於神的祝福。神的心意是要祂的百姓彼此恩待,若這人有餘,自然要借貸給有缺乏之人。nashak的圖形是說,當神把錢財賜下時,我們卻利用這項祝福去向另一人取利,那就等於是咬神的手。我們不可以這樣做!
這是舊約的要求。或許,我們應該認真對待耶穌關於「愛仇敵」的吩咐。律法允許我們不必對所有人盡這樣的義務,但耶穌給了我們一個更進一步的挑戰。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的确在一切都是用货币来衡量的经济社会中很难理解这句话的现实意义,但是至少这节经文在拷问我们内心中极度狭隘的价值观,就是一切都用金钱衡量,一切都以谋利为目标。
希伯来律法中有关人与人的经济关系和阶级关系都不是恒定不变的,因为神要定期对财富和阶层进行重新分配,而不允许权力、金钱和地位的绝对垄断,而要以亲人的关系相待。
所以多余的财富和资源都是神交在我们手中,让我们用来帮补穷苦缺乏之人的,而如果我们拒绝这么做,神就会将其使用权收回转交别人,而不断分享的人神就继续祝福和使用。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