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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5 : 1-11

那時,有法利賽人和文士從耶路撒冷來見耶穌,說:

7月5日

心得:
耶穌引用先知的話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他們的心卻遠離我。他們把人的規條當作教義教導人;他們拜我也是枉然。法利賽人非常注重遵守律法,他們也嚴格要求自己這麼做。法利賽人和文士是一群受百姓敬重的人,耶穌卻指出他們犯了嚴重的錯誤:他們看重的是外在的形式-規條(要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卻不明白上帝設立律法的用意。十誡雖然看似簡單扼要,卻蘊含了上帝對我們的心意,包括我們與祂的關係,以及我們與他人的關係。
耶穌明明地教導眾人,律法中最大的誡命是要全心愛上帝,也要愛人如己。我想,這就是我們今天可以依循的總原則,在考慮要「做什麼」、「怎麼做」的時候,也檢核自己是否有愛上帝的心,是否有愛人的心。

禱告:
親愛的天父,祢就是愛,祢在日常的每一個層面向我們彰顯祢的愛,祢也透過律法表達愛。聖經上說,我們愛,因為祢先愛我們。我希望能多明白一點祢的愛,好使我也能夠更深地愛祢,並且學習愛他人。因為我們是被神的愛驅動,而不是被律法規條限制。奉靠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