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9/2022 申1:17
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申1:17)
審判——在聖經中,mishpat有三百多次被翻譯為「審判」,也許會誤導我們以為神在執行類似政府的司法功能。
在古老的部落文化中,每部落的首領不僅是最高審判官,也監管所有行政層面,擁有政府部門的民事權力,這是shapat的範圍,也是「審判」這動詞的字根。
神是祂子民的首領與長老,祂的話統治着政府的每一層面,祂立法,司法,也在律法下執行公義,祂是最高與最終的元首。違反祂的律法,無異於犯下叛國造反罪。
由於我們活在希臘化的司法體系中,很難想像神不是「民主的」。這真是大錯特錯!神是大君王,不是總統,祂的子民不能無視、質疑或找藉口不讓祂治理。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神律法的绝对性和永恒性是让我们毫无畏惧刚强壮胆的根基,因为一切山洼都要填满,大小山冈都要削平,弯弯曲曲的地方要改为正直,高高低低的道路要改为平坦。
神是归正和伸冤的神,因此我们才愿和才能努力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做神无瑕疵的儿女,不主动迎合这个时代,抵挡各种罪恶和诱惑,并敢于使我们的儿女分别为圣。
世上的法官和审判虽然经常让人失望,但这恰恰是我们坚定信仰和做主见证的机会,只有我们在任何时代和社会中都按照神的律法生活,世人才能认识这位不变的神。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