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絕」舊行為與「接納」新行為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2/06/15/06-16-以弗所書-第16天
【經文】以弗所書4章25~32節
保羅在此很具體的說明基督徒要「脫下」或「棄絕」過去哪些不良的行為?同時應「穿上」或「接納」哪些新的行為?保羅用「不要」、「要」來呈現這些行為,我們將它分成以下六項:
一. 棄絕謊言,要說實話(參25節)
「謊言」是不誠實。在基督的身體裡我們是互相為肢體,每人都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所以彼此要說實話,誠實以待,才能維持身體(就是教會)的和諧。
二. 生氣不犯罪、不含怒(參26~27節)
當我們一生氣,就會對生氣的對象產生憤恨與不平,時間一久,罪就產生,我們的心就會受到挾制,所以絕不要含怒到日落。
三. 不偷竊,勞力做正經事(參28節)
有時中國人說偷竊的行為是「順手牽羊」、「卡油」,這樣的說法降低了偷竊罪的嚴重性,使人誤以為偷竊並非是罪,這是不對的,因為“偷竊”起因於我們的貪和懶,而那是我們舊人好逸惡勞的本性,因此必須被更新、改變,從而轉以自己的雙手勞力,規規矩矩地從事正經事,然後再將我們勞力所得的錢財分給窮人,使社會和諧。
四. 不說污穢的話,要說造就人的好話(參29節)
「污穢的言語」會敗壞聽見的人,使他的思想偏差、心靈受到汙染,所以我們的口要多說造就人的好話,也就是真理,使人聽了之後可以得益處。
五. 不叫聖靈擔憂,等候得贖(參30節)
聖靈能鑒察人內心的意念,叫我們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因聖靈要保護我們,不讓我們離棄神,好在得贖的日子可以得到最後的救贖。聖靈常住在我們心裡,光照我們的心思、意念,與一舉一動。只要我們行為不當,心不住在主裡時,聖靈會擔憂,使我們的心感到不安,也失去喜樂,所以我們凡事要順服聖靈的管理和引導,不叫聖靈為我們擔憂。
六. 除掉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惡毒,要以恩慈相待(參31~32節)
這裡描寫了人內心的六種負面情緒與行為,它們就是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惡毒。當人的內心被這些佔滿時,一定沒有平安與喜樂。但要如何除掉這些負面的情緒或行為呢?惟有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以恩慈相待,才能使我們脫離這六項纏累我們的罪。
【回應】
親愛的主,幫助我們棄絕謊言,不偷竊,不說污穢的言語,並除掉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惡毒,我願意以恩慈相待,不讓聖靈擔憂。
【禱讀】以弗所書4章31~32節
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