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能再為奴?!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2/05/24/gal-day8
【經文】加拉太書4章1~11節
保羅在這裡用繼承者的例子來說明,他提到人在律法管束之下,有如未成年的繼承者,在管家、監護人(即律法)之下受約束,沒有自主權,與奴隷沒有分別。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他就能承受產業,正式成為全業的主人,有自主權;而天父所預定的時候,就是差祂的兒子降世為人,完成救恩,並且,當我們相信神的兒子,就得著神兒女的名分,領受屬天的產業。神兒子的靈也會進入我們心中,使我們可以呼叫:阿爸父!
本段經文可說是保羅寫信給加拉太教會最初的動機,過去加拉太人還未信主時,仍受屬世價值觀(即世俗小學,就是指第三章的律法)約束,並且對罪無能為力;當保羅把福音傳給他們,他們就因信耶穌,生命得改變,藉著福音的大能勝過罪的轄制。
如今,他們嘗過主恩的滋味,可以享受神兒女的自由豐盛,竟然接受猶太派信徒教導,把割禮當作信主的必要條件,讓自己落入律法主義的轄制中,情願去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的規條。因此,保羅對於加拉太人開倒車的行為,十分憂心,甚至用反問的方式「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參9節)表達他強烈的關心,他寫此書信,為要引導他們走回正路。
律法主義今日還在教會中,受律法主義轄制的人可能會說:不穩定聚會就是信仰有問題;不參加禱告會就是不渴慕神;我沒有守什一奉獻,神不會不喜歡我?他來教會那麼久,怎麼還不受洗?你會發現,律法主義者在乎事情的對錯,看重規定與標準,而非神的同在與祝福。
今天,我們也要問自己:我是否已經接受耶穌成為神的兒女?我是否渴望親近神?我是否知道神愛我愛到底?我是否害怕表現不好得不著神的祝福?我是否仍在律法主義的轄制中?我是否還過奴僕的生活?但願我們都受聖靈引導,平安喜樂地來到天父面前,呼叫:阿爸父!
【回應】
主啊!謝謝祢將我從罪的轄制中救拔出來,賜我兒女的位分,我要脫離奴僕的生命,領受屬天的祝福!
【禱讀】加拉太書4章6~7節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是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