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受看管與承受產業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2/05/23/gal-day7
【經文】加拉太書3章15~29節
保羅在此以立約的角度來說明,既然立了約,就不會隨意改變約定的內容。人的約定尚且如此,何況是神的約定。因此,神應許將產業賜給亞伯拉罕和其子孫的約定,也不會被四百三十年之後所設立的律法改變。
那麼為什麼要有律法呢?律法的設立是為了讓人知道神聖潔的標準,然而,沒有人能靠自己達到標準,而無法達到神的標準就是罪。羅馬書三章23節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因此,律法反而顯明所有的人都有罪,將眾人都圈在罪的範圍中。
神設立律法為要叫世人知道自己有罪,需要救恩,需要藉著信靠耶穌基督,成為亞伯拉罕信心的後嗣,才能得著神給亞伯拉罕與其後嗣的應許,領受神所賜的產業。
若是沒有律法,人不能知罪,不曉得自己無法靠自己的能力達成神的標準,不曉得自己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因此,律法有其重要性,就像生命的啟蒙老師,要引導我們到生命之主耶穌基督面前。
然而,當我們因信基督耶穌,得著神兒女的位分,就能靠著耶穌活出合神心意的生命,得著屬天的產業~豐盛的生命,脫離律法的管教,以及罪的綑綁。
我們還未信主時,我們會有罪咎感,心中有許多不安、不滿,即使不了解聖經,按著我們的良心(是非之心)也知道我們並不完全,不能達到神聖潔的標準。
成為神的兒女之後,我們領受屬天的產業~豐盛的生命,得著真平安,不再活在罪咎感中;我們生命的焦點,轉為愛神、親近神、看重與神的關係,願意為神放下自己的權益,效法耶穌謙卑自己。即使仍有得罪神的地方,因捨不得讓愛我們的父神傷心,快快認罪悔改,不再任憑自己活在罪中,靠聖靈過得勝的生活。感謝神!這是何等大的恩典與福氣!
【回應】
主啊!謝謝祢藉著律法作我生命的啟蒙老師,讓我知罪,知道我需要救恩。更感謝祢為我預備救恩,使我藉著相信耶穌,成為神的兒女,領受屬天的產業!
【禱讀】加拉太書3章22、24節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