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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5 : 27-32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5月19日

心得:
耶穌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就等於在心裡犯姦淫了。我們所有的法律標準,都是最低標準,有確實的犯罪行為,還要有因這個行為造成的損失,才會被判為有罪,才需要接受懲罰。但耶穌看重的是心裡的動機,畢竟有動機才會產生接下來的行為。因此,耶穌給門徒的標準是一個極高的標準,超過人間所有法律的要求,更超越一般人道德的要求。因為道德、價值觀常常是因人因事改變的;在神卻有一個絕對的標準,那就是「完全」—完全公義、完全聖潔,沒有瑕疵。雖然神的高標準看似遙不可及,卻不是說我們可以忽略不理。耶穌說,寧可失去身體中的一部分,也不讓整個身體被扔進地獄。所以,我們當聆聽心中聖靈微小的聲音,祂會提醒我們該做的事;我們也要拒絕世俗的價值觀,遵從神給我們的屬祂的絕對標準。不與世界同流合污,保有從神而來的良善。

禱告:
親愛的天父,我們是按著你的形象被造的兒女,我們也要活出討你喜悅的生活。我們要追求的是父神的喜悅,而不是別人眼中的成功。求主幫助我們不隨從屬世的價值觀,而是能夠在各自的崗位上,散發出基督的馨香之氣。如此禱告,是奉靠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