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使徒的榜樣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2/05/08/2co-day27
【經文】哥林多後書11章16~23節上
保羅諷刺哥林多信徒,容讓假使徒行事詭詐,欺壓信徒,就如第20節中所提的五項行徑,像是(1)被奴役(2)被人侵佔(3)被搶奪(4)被輕視(5)被打耳光。那麼為何他們面對使徒輕微的指責,或稍帶責備語氣的自辯時,就不能忍耐了呢?本段經文中,保羅告訴信徒們,自己是故意學習假使徒或教外人對待他們的行徑,好讓他們明白這樣的行為不是基督徒該有的行為。因此保羅告訴那些自命精明的哥林多人,自己是為了他們才像一個愚妄人一般地放膽地自誇。
我們蒙召服事神,不在乎職分,只在乎所行是否對得住神的呼召,因此保羅被迫為自己的職分申辯時,他自覺像是一個愚妄人般的自誇。以屬肉身、屬這世界的事來誇口,包括保羅在後面所提出的那些天生的條件和各種不平凡的人生經歷(包括許多為主受苦的經歷),這都是憑著血氣,而非奉主命所為。「希伯來人」、「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基督的僕人」這些都是當時保守派的猶太基督徒,也就是當時的那些「假使徒」所在意擁有的頭銜,而耶穌基督在意的乃是我們的生命有否真實的悔改,因為徒有「亞伯拉罕後裔」、「基督的僕人」的身分仍不能逃脫審判(參太三8~9、路三8~9)。真正基督的僕人是不會張狂、自誇說自己為了福音受了多少的苦難,因為當我們思想,耶穌基督怎樣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時,就沒甚麼好誇口的了。
真正獻身傳福音的人,除了感恩之外,還是感恩,所以他不會吹噓自己為福音的緣故受了多少苦難,也不會為自己的出身而自誇。因為傳福音是神交付的任務,是應該完成的責任(參林前九16~17)。既然是責任,當然就談不上甚麼了不起的大事。神不會交託一項任務給一個人,卻讓這個人無能力完成,或是成為承受不了的重擔。我們曾在那裡受教、在那裡服事,這都是神所賞賜的學習機會、所給的恩典。就像耶穌在天國比喻中所說的,主人要外出時,是將產業依照每個僕人的才幹交給他們(參太二十五14~15)。盡責任的僕人,自然會得到主人的嘉勉、稱讚,而不用自己吹噓(參林後十18)。
【回應】
主,謝謝祢揀選我、讓我能服事祢,讓我更多注視祢的十字架,少看自己的委屈;多感恩祢所賞賜的機會,少吹噓自己的能力。只願見祢面時,能被稱為忠心良善的僕人,得享受主人的筵席。
【禱讀】哥林多前書10章33節~11章1節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