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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 11 : 7-15

我因為白白傳神的福音給你們,就自居卑微,叫你們高陞,這算是我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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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2/05/07/2co-day26

【經文】哥林多後書11章7~15節

很多人把服事主當作一種職業,既然是職業,就必須論及薪酬,計較所得的代價,甚至有神學生畢業考慮工場,不是以負擔、神的託付為考量,而是以薪酬的多少為考量,這真是辱沒了我們的主,也貶低了事奉的真意。保羅在哥林多作工,他有資格、也有權利,接受哥林多教會的生活供給,因「作工的得工價」是應當的,但他沒有使用這個權利,反倒親手作工以製造帳棚維持生活(參徒十八3),不過,他也有從別處的教會接受供給,補足生活的缺乏。保羅甘願作一個卑微的人,白白的傳神的福音給他們,使他們能更多的認識主,保羅這樣作是為了與假使徒區別,因為假使徒以授徒謀生、按資格收費,所以保羅為哥林多教會放棄這個權利。此外,保羅這樣做的目的,也是為了顯出服事主的寶貴,因為當時哥林多的貴冑們有「養著有學問的人」的心態,因此保羅為了避免造成哥林多信徒困擾,不願接受他們的供給,好使他們能白白的得著屬靈的好處。服事主的人是神的僕人而不是人的佣人。神的僕人不該作財物的奴隸,而要忠心地持守從神所領受的託付,只求眾人在神面前得造就,而不求在人中間得利益。

不管是全時間服事,或是帶著職業來服事,神所用的人都不當受名與利的約束,也不應追求人間的地位,只要單純地服事主,不計代價地服事主。這樣的持守一定會帶給神的教會極大的祝福。

有神工作的地方一定看得到撒但的工作,撒但習慣在神的田中撒下稗子,讓稗子妨礙麥子的成長。在教會的歷史中,我們都看過假先知、假使徒,他們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來迷惑人,他們將傳福音當作一種填飽肚腹的謀生工具。神的僕人唯有持守神所託付的見證,在生活上凡事謹守,顯明分別的界線,才能使神的兒女得著保護,脫離撒但的手。

傳福音無須講究回饋,因為福音不是商品,傳福音也不是在做生意,而是要感謝神的救恩。因此,唯有付出,且是「白白地」付出,而我們也是這樣「白白地」得到福音。神並沒有要我們付出甚麼代價(參羅三24)。

【回應】
我願意服事神是因被神揀選、呼召?或是我自己的決定?如果出於自己的決定,就必須很小心地想想,是甚麼原因使自己想要當傳道者?為了圖謀甚麼利益嗎?或是因為這是最好的謀生方式?

【禱讀】馬太福音10章8節
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痲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