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14章1-12節
5/20 羅馬書14章1-12節: 講義(徐興緯弟兄)
堅強與軟弱信徒的彼此接納
14:1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14:2 有人信百物都可喫.但那軟弱的、只喫蔬菜。
14:3 喫的人不可輕看不喫的人.不喫的人不可論斷喫的人.因為 神已經收納他了。
14:4 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14:5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
14:6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喫的人、是為主喫的、因他感謝 神.不喫的人、是為主不喫的、也感謝 神。
14:7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
14:8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14:9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14:10 你這個人、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 神的臺前。
14:11 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
14:12 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 神面前說明。
一. 前言
1. 新約中的一個主要主題是,罪能摧毀教會以及犯罪者的屬靈和道德的健康。書信中到處都有關於需要在教會中不斷根除罪惡的命令和禁令。這是教會管教和自律的目的。定期舉行的聖餐不僅有助於我們記住耶穌為我們死,也是提醒每個基督徒“應當自己省察”(林前 11:28)、省察自己的生活,看看自己有什麼需要認罪的、棄絕的、並為罪請求赦免。
2. 保羅給哥林多教會有關自律的勸勉:“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林前 5:7-8)。在他給哥林多教會的後書中,他懇求道,“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 神、得以成聖”(林後 7:1)。
3. 但很明顯的,罪並不是教會屬靈健康和合一的唯一危險。雖然它們本身不算是罪,但某些態度和行為會破壞團契和果效,並嚴重損壞整個教會歷史上許多基督徒的工作、見證,和合一。這些問題都是由於基督徒彼此在聖經中既沒有命令也沒有禁止的事情上的分歧造成的。它們是個人喜好和歷史傳統的問題,若強加於他人時,不可避免地會引起混亂、衝突、惡意、良心傷害,和不和諧。
4. 即使在小型教會中,年齡、教育程度、成熟度、個性,以及文化和宗教背景也常常存在很大的差異。一些成員可能來自長期的福音派。一些家庭可能具有嚴格的律法主義傳統,而另一些家庭則具有相當的開放和自由。一些成員可能已經習慣了高度的禮拜儀式,而另一些成員則習慣於在很大程度上非嚴謹組織而是自發的崇拜。有些人可能已經聽過福音並接觸聖經教導多年,而另一些人可能只是最近才聽到真正的福音,只了解它的基本要素。有些人可能已經從異教、邪教、自由新教、羅馬天主教、猶太教、無神論人文主義,或僅僅是宗教冷漠中信主的。
5. 正好與一些注重教會成長的領袖所堅持的相反,這種多元性可以加強一個地方的會眾,提醒教會本身,並向他們周圍的世界見證耶穌基督的大能,將各種不同的人綁在真正和深厚的合一的團契中。主並沒有計劃將祂的教會分成一百個品種,按照個人的偏好和沒有依據的聖經傳統。但很明顯地,未救贖的肉體和撒旦很容易利用會眾內部的多元性來製造分裂和不和,甚至仇恨和敵意。
6. 保羅始終關注的是,每個基督徒都深切渴望“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 4:3),並渴望“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西3:14)。我們的主表達了同樣的渴望在祂的“新的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4-35)。在大祭司的祈禱中,祂代表那些因信而屬於祂的人向祂的父表達了關切,“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約17:20-21)。
7. 保羅在羅14:1-15:13中提到面對合一的一個特別危險,就是很容易發生在他所指的堅強的人和軟弱的人、信心成熟的人和不成熟的人、明白和享受在基督裡自由的人和那些仍然感到受到某些宗教和文化禁忌和習俗的束縛或威脅的人(這些禁忌和習俗在他們來到基督面前已經根深蒂固了)之間。
8. 在早期教會中,許多信了基督的猶太人不能放棄他們從小就沉浸在儀式方面的律法和習俗,尤其是神自己在舊約下制定的儀式和禁令。例如,他們仍然感到有壓力要遵守摩西飲食律法,嚴格遵守安息日,甚至在聖殿中獻祭,因為這些都是真神吩咐的。
9. 另一方面,許多轉信基督的外邦人曾經深陷於異教的儀式和敬拜假神的習俗中,他們對任何稍微與這些邪惡有關的事物感到厭惡。例如,許多外邦人無法吃被獻給異教神明,然後在市場上出售的肉。
10. 其他信徒,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明白並行使了他們在基督裡的自由。成熟的猶太信徒意識到,在基督新約之下,摩西律法的禮儀要求不再有效。成熟的信主的外邦人信徒知道拜偶像是一種屬靈的邪惡,但不影響可能用於拜偶像的任何物質(例如肉類)。
11. 那些仍然受到他們以前的宗教信仰和習俗強烈影響的人在信心上是軟弱的,因為他們不了解自己在基督裡的自由。
12. 另一方面,那些堅強的人常常面臨誘惑,將他們在基督裡的自由推向極限,生活在道德禮節的邊緣,看看他們能走多遠而不真正犯罪。軟弱的人會受到相反的誘惑。他們非常害怕犯下某些宗教的罪行,以至於他們用一些自設的限制將自己圍起來。
13. 獲得釋放的信徒很容易認為他的律法主義的兄弟過於刻板和狹窄,對主沒有任何用處。另一方面,律法主義者傾向於認為他獲得釋放的兄弟過於自由和毫無紀律,無法有效地事奉基督。這是不合一的根源。
14. 在本段經文中(羅馬書 14:1-12),使徒對兩種類型的信徒和兩種態度都有建議,但他的第一個建議是針對堅強的信徒,因為他們在信心上比較堅固。在這兩個群體中,堅強的信徒具備在理解上和被人理解方面有更好的能力。因此他對他們說,【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
15. 【接納】(accept) 這個詞在希臘文是一個命令。換句話說,保羅不只是隨便提議,而是命令堅強的信徒要【接納】軟弱的信徒。
16. 此處的【信心軟弱】不是論到屬靈上的信靠或信心,而是指對福音信息的真理不甚了解。這顯然是當保羅警戒歌羅西人“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西1:23)時,他所表達的意思。
17. 根據以上所述,顯然保羅不是教導在教義或道德上的妥協。在這方面,他嚴厲地警告加拉太人,“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 1:8)。例如,他不是在談論猶太教徒,就是那些滲透入教會的猶太人,堅持認為外邦人不接受割禮就不能來到基督面前,並且猶太人和外邦人的信徒都必須遵守摩西律法(徒 15:5)。他所談論的的是信徒,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對理解和活出他們在耶穌基督裡的真正【信心】都很【軟弱】。
18. 這樣的信徒需要被屬靈成熟的人完全和親切地【接納】。並不是說信徒永遠不應該與仍然受某種宗教約束所捆綁的基督徒討論在基督裡的自由,而是不應該在這種場合中,對不成熟但真誠的意見作出判斷,【不要(與他們)辯論所疑惑的事】。
19. 耶穌最嚴厲的警告之一是反對任何“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人。對祂來說,最好是“把大磨石栓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太 18:6-7)。因此,當主在接下去的經文(太18:8-10)中既是對那屬靈的基督徒說話,也是說關於他的話:
18:8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 18:9 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他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裡。 18:10 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
20. 這種誇張的不言而喻的道理的意思是,對於一個面臨地獄的非信徒來說,罪必須得到嚴厲的處理。但這個原則仍然可以應用在從地獄中搶救出來的信徒。罪是嚴重的,需要採取任何必要的行動來阻止它。
21. 加拉太各教會遭受了來自律法主義的猶太教徒的相當大的難處,保羅警告這些教會,“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加 5:13-15)。
22. 使徒提醒以弗所的長老們說:“ 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 20:35)。他對加拉太教會中成熟的信徒發出了譴責和警戒。譴責是:“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堅強]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軟弱的]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拉太書 6:1)。換句話說,那些目前很堅強的人並非不可能受誘惑使他們變為軟弱。用稍微不同的話,他對哥林多信徒給了同樣的建議:“ 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 10:12)。
23. 無論我們有什麼屬靈的力量,都是因為在主裡面和從主而來的。當我們變得驕傲和自滿時,主可能會適當地收回一些祂的能力和祝福,來提醒我們每個信徒在他自己裡面是多麼的軟弱。
24. 屬靈的成熟是一個連續的成長過程,目的是要進步,直到主來接我們去與祂同在。在約翰的第一封書信中,他稱讚處於不同屬靈成熟程度的信徒,稱他們為“父老”、“少年人”,和“小子”。他提醒所有人,他們的屬靈力量來自他們對神的認識和住在他們裡面的祂的話語(約壹 2:13-14)。
25. 我們必須注意到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在這段經文中對使用神的頭銜和名字可以互換,這是對基督神性最清晰的教導之一。在第3節中,保羅提到【神】,在第4節中,他提到【主】,在第6節中,他三次提到【主】和兩次提到【神】,而在第8節中,祂三次提到【主】,以及在第9節中,他特別提到【基督】是【主】。
26. 在羅馬書14:2-12中,保羅為所有信徒(無論堅強者還是軟弱者)提供了他們都應該【接納】其他信徒的四個理由。他們應該彼此【接納】,因為神接納他們(2-3節),因為主扶持每個信徒(4節),因為主對每個信徒都有主權(5-9 節),而且因為只有主會審判每個信徒(10-12節)。
二. 神接納他們(14:1-3)
14:1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14:2 有人信百物都可喫.但那軟弱的、只喫蔬菜。
14:3 喫的人不可輕看不喫的人.不喫的人不可論斷喫的人.因為 神已經收納他了。
1. 所有信徒都應該接納其他信徒的第一個理由是【神已經收納他了】。
2.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這個人顯然是一個比較堅強和成熟的基督徒。他感激並運用他在基督裡的自由。自由的第一個例子是基督徒有權利【百物都可吃】。
3. 耶穌基督新約的福音不包括任何儀式或飲食的規定,無論是按照摩西律法的還是其它的規定。保羅在寫給提摩太的第一封信中寫道:“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這是因為說謊之人的假冒.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他們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或作又叫人戒葷〕就是 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提前 4:1-3)。
4. 彼得在開始他的使徒事工幾年後,仍然不敢吃舊約律法宣告為禮儀上不潔淨的動物。主在異像中三次向他顯現,使彼得相信“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徒10:15-16)。神藉著異象給彼得一個更大的教導是,“無論什麼人(包括外邦人),都不可看作俗而不潔淨的”(徒10:28)。
5. 如前所述,一些外邦信徒,就像一些猶太人一樣,為了吃某些食物的問題而煩惱,但原因不同。由於與他們以前所信的宗教有關的拜偶像和不道德的行為,他們覺得不能吃肉或任何其它被用作供奉異教神靈的食物。像彼得一樣,他們在這些事情上仍然是在屬靈上軟弱。因此,一些猶太人和外邦人的基督徒,【只吃蔬菜】,不吃他們認為被偶像玷污的肉。
6. 雖然保羅在第2-3和6節只提到“吃”,但他在第17和21節的評論表明一些信徒對“喝”酒也有類似的擔憂。這方面可能應用在參加過異教節慶的外邦人身上,例如羅馬酒神節(Roman bacchanalia),其特點是性的縱酒宴樂。
7. 在第3節中,保羅發出了兩個禁令。第一個禁令是對堅強的人,他對他們說,【喫的人不可輕看不喫的人[軟弱的]】。【輕看】帶有一個強烈蔑視的意思,將某人視為完全一文不值,什麼都不是,或一無所有。 這並不只是不喜歡或不尊重,而是完全不屑和憎惡。那個時代的許多猶太人【輕看】所有外邦人,而許多希臘人和羅馬人也有類似的看法,稱某些人為野蠻人。
8. 在羅馬或其它地方的早期教會中,許多真正的基督徒似乎不太可能以最偏激的態度【輕看】某些其他的信徒。但只需要一個極端分子就可以破壞整個會眾。古往今來,教會一直被那些自認為自己比別人屬靈的人所困擾。
9. 保羅的第二個禁令是對軟弱的人:【不喫的人不可論斷喫的人】。與【輕看】一樣,【論斷】一詞在原文中具有分離和孤立的基本含義。在法律的意義上,它指的是判定被告人有罪。
10. 在這節經文中,【輕看】和【論斷】基本上是同義詞。在這兩種情況下,一種人鄙視另一種與他不同的人,兩者都是錯誤的。堅強者輕蔑地認為軟弱者是墨守成規的自以為是,軟弱者則認為堅強者至少是不負責任的,還可能是品行不端的。
11. 雖然【神已經收納他了】這些字直接跟在【吃的人】(堅強的人)後面,但上下文清楚表明神的【收納】(accepted)既應用於堅強者也可以應用於軟弱者,也就是說可以應用於【百物都可吃】的人和【只吃蔬菜】的人。保羅的觀點是,如果神自己不以為這些事情是一個問題,那麼任何祂的兒女有什麼權利這樣做呢?如果堅強者和軟弱者都被主同等接納與與主相交,這兩種信徒的互不接納就是罪惡的傲慢。
三. 主扶持每個信徒(14:4)
14:4 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1. 所有信徒應該接納其他信徒的第二個理由是【主能使他站住】。一個在非教義或道德的事上“堅強”的信徒,並且這些事是在聖經中既沒有命令也沒有禁止的,與“軟弱”的信徒一樣需要神的幫助。從某方面來看,我們都是軟弱的,因為我們擁有的每一個善良和正直都是神賜給我們的,而不是我們自己的智慧或努力的產物。
2. 但殘留在我們肉體裡的影響常常引誘在基督裡自由的信徒,使他們認為律法主義者是如此的死板和自以為義,以至於他們不僅犧牲了很多個人的喜樂,而且限制了他們對主的用處。另一方面,同樣的肉體的影響也誘使律法主義者認為在基督裡自由的信徒以自我為中心,生活不檢點,因此不能有效地事奉主。
3. 保羅對這些傾向很清楚,他用尖銳的反問來面對這兩個群體,【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你們中間任何人,無論是成熟的還是不成熟的,受過良好教育或未受過良好教育的,【竟(敢)論斷別人的僕人】,尤其是一位與你們同為耶穌基督的僕人?一個信徒對其他信徒個人的評估,一點都不影響他們在主面前的地位。
4. 保羅所指的或許是哥林多教會中一些愛好批評的人,他寫道,“我被你們論斷(檢查, examined)、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無罪,acquitted)。但判斷(examine)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passing judgment)、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 神那裡得著稱讚”(林前 4:3-5)。
5. 每個信徒【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就是耶穌基督。就宗教傳統和偏好而言,每個信徒,無論強弱,都會通過神的審判,因為主並不考慮這些事情。保羅說到每一個信徒【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6. 保羅在本書信的前頭(羅 8:33-34)提出類似的反問。他問,“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為我們祈求”。他在8章的最後兩節經文繼續說,“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8:38-39)。
7. 耶穌自己也曾向那些屬於祂的人保證,“我又賜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8)。猶大書末了的祝福也反映了這一應許,提醒信徒“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獨一的 神”(猶大書 24)。
8. 希伯來書的作者證實,“凡靠著他(基督)進到 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 7:25)。保羅宣告他的信心,“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1:6),而彼得保證,我們“這因信蒙 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 1:5)。
9. 在基督(彌賽亞)降臨之前的許多世紀,詩人以同樣的信心宣稱,“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蔭下,...他必用自己的翎毛遮蔽你.你要投靠在他的翅膀底下.他的誠實、是大小的盾牌,...因他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護你”(詩篇91:1, 4, 11)。確實,主會扶持祂自己的人。
四. 主對每個信徒都有主權(14:5-9)
14:5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
14:6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喫的人、是為主喫的、因他感謝 神.不喫的人、是為主不喫的、也感謝 神。
14:7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
14:8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14:9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1. 所有信徒應該接納其他信徒的第三個理由是,主耶穌基督對每個信徒都是至高無上的,有主權的。無論是強是弱,真誠的信徒感到自由或不自由做某些事情都是出於相同的動機:討他的主的喜悅。沒有一個人由於他對前面所討論的那些做法有信念而成為比較屬靈的或比較忠心的。這樣,“堅強”不是屬靈的同義詞,“軟弱”也不是屬肉體的同義詞。羅馬教會的問題,就像在那以後的許多教會一樣,是一些信徒在該做或不該做的事上認為自己更屬靈,而其他人則更屬肉體。保羅在這幾節經文中,以及在前後文中(羅14:1-15:13)主要的目的,是要糾正那些錯誤的、分裂的,和破壞性的信徒的觀念。
2. 保羅所舉的第一個例子與某些日子的宗教意義和遵守有關。他繼續對堅強和軟弱的信徒講話,指出【有人】(弱者)【看這日比那日強】,而另【有人】(強者)【看日日都是一樣】。
3. 對猶太人而言,這【日】不僅是指安息日(一週的第七天,安息和敬拜的日子),而且還指其它一些受到尊崇和特別被遵守的日子和節期。一些異教也尊崇某些日子或節期。
4. 就像可不可以吃某些食物一樣,軟弱的猶太基督徒仍然強烈地依戀猶太教的特殊日子,並感到不能不遵守。另一方面,軟弱的外邦人想盡可能遠離他以前信異教時的特殊日子,因為它們與敬拜偶像和不道德的行為有關聯。
5. 保羅勸誡歌羅西的信徒:“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西 2:16)。他沒有建議放棄或遵循這些習俗,而是提醒他的讀者這些都是不重要的。這些“只是將來之事的影兒,但實質是屬於基督的”(西 2:17)。
6. 在這方面,保羅對加拉太教會所說的話就嚴厲得多了,因為一些信徒正在回到他們曾經認為已經擺脫了的習俗和儀式。他問道,“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加拉太書 4:9-10)。
7. 希伯來書的作者向我們保證,外邦人和猶太人都是如此,“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 神的子民存留”(來 4:9)。但這是未來的安息日,我們只有在天堂時才會享受和慶祝。就我們目前這世上的生活而言,保羅堅持要不要遵守安息日或任何其它日子,【只是個人心裡要意見堅定】。
8. 【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在NASB譯本中被翻成“each man be fully convinced in his own mind”,意思就是各人在他的“頭腦”裡要確信。
9. 在這種情況下,“頭腦”顯然包括理智,思維,和良心,就是我們最深的信念和動機。在神面前,這不是守不守這些【日】的問題,而是為什麼要守的問題。真誠軟弱的弟兄的【守日】,【是為主守的】。真誠堅強的弟兄的【吃】,【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再者,軟弱的信徒【不吃,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
10. 在聖經沒有明文規定或禁止的事情上,違背良心總是錯誤的,因為我們的良心代表了我們真正認為是正確的。因此,違背我們的良心就是做我們認為是錯誤的事情。雖然一個行為或做法本身可能沒有罪,但對於那些在自己的“頭腦”中確信這是錯誤的,並產生內疚的人來說,它被視為有罪。
11. 然而,試圖將我們個人的信念強加於他人也是有罪的,因為這樣做,我們會引誘他們違背自己的良心。因此,保羅發出雙重命令:不要為了遷就另一個信徒的良心而妥協自己的良心,也不要試圖引導另一個信徒為了遷就你的良心而妥協他的良心。
12. 正如已經提到的,更大的責任是在堅強的信徒身上,因為他對聖經的了解更多,理解力也更成熟。保羅因此嚴厲地警告堅強的基督徒,“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裡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喫那祭偶像之物麼。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林前8:9-12)。為自己,他繼續說話,“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喫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 8:13)。
13. 保羅站在公會(在耶路撒冷猶太人的最高會議)面前,他宣稱,“弟兄們、我在 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徒23:1)。鑑於剛剛引用的哥林多前書和他所寫的許多其它書信,保羅不僅承認他從未犯了與自己良心妥協的罪,而且他在導致其他信徒與他們自己的良心妥協也是無罪的。
14. 這就是他接下來要強調的原則:【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在整本聖經中,沒有比要過聖潔的生活和順服耶穌基督至高無上的主權有更大的呼召。
15. 堅強者和軟弱者都不是【為自己活】,也不是【為自己死】,同樣的道理,他們都是為主而活,都是為主而死。我們為其他信徒所做的,不只是為他們的緣故,也是為我們主的緣故,因為,無論【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基督是我們共同的主,我們共同的掌權者;因此,我們所做的一切,甚至到我們臨死時,都應該討祂的歡喜,並榮耀我們至高無上的救主和主。
16. 我們完全屬於基督,因為我們 “是重價買來的”(林前 6:20; 7:23),他用自己的血為我們的救贖付出了代價(弗 1:7; 西 1:14)。保羅囑咐以弗所的長老們“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徒 20:28)。
17. 在最完整的意義上,保羅毫不含糊地宣稱,我們【總是主的人】,並且【因此基督死了,又復活】,祂【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否認耶穌基督在任何信徒生命中的主權,就是顛覆祂釘十字架和復活的全部工作、能力,和目的。
18. 身為真正愛主、事奉主,並且在祂的話語中受過良好教導的真正信徒,我們不能像某些人一樣,堅持認為一個人可以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但不能接受祂為主,這似乎是不可思議的。祂的死不僅是為了拯救我們,也是為了擁有我們,不僅是為了讓我們擺脫罪惡,而且是為了使我們成為祂自己的奴僕。雖然早期的教會充分感激和讚美基督是救世主,但他們最早和最普遍的承認是“耶穌是主”。
19. 只有當祂再來時,基督才會被世人普遍承認為至高無上的主,屆時“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腓 2:11),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17:14; 19:16)。但祂不是等到那時才成為主。祂已經是“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提6:15)。
五. 只有主會審判每個信徒(14:10-12)
14:10 你這個人、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 神的臺前。
14:11 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
14:12 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 神面前說明。
1. 所有信徒應該接納其他信徒的第四個理由是,只有主才有資格審判每個信徒。如果每個信徒都只屬於主,如果“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8-9 節),保羅就問,你為什麼(信心軟弱的,3節)【論斷(你的)兄弟呢】?或者你為什麼(信心堅強的,3節)【輕看(你的)兄弟呢】?
2. 正如人們常說的那樣,人“扮演神”是一件可怕的事情。神的子民彼此論斷和輕看是特別不可原諒的。
3. 基督徒的工作是事奉主,而不是自以為義地論斷其他信徒。這等於篡奪了主的主權。相反的,我們所關心的應該是自己受主的審判,因為【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審判)台前。
4. 當我們與所有其他信徒一起,站在主的【(審判)台前】,“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林前 3:13-15)。
5. 使徒談到自己(林前 4:1-5):
4:1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 神奧秘事的管家。
4:2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
4:3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
4:4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
4:5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 神那裡得著稱讚。
6. 保羅引用以賽亞書45: 23來強調他對信徒論斷的辯論,提醒他的讀者,聖經寫道:“『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憑我起誓)』”(腓 2:10-11)。
7. 我們的責任不是論斷、輕看、批評,或以任何方式貶低我們在基督裡的弟兄姐妹中的任何一個人。我們的主不會要求我們為他人的罪和缺點交賬,而是【我們各人都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