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022 利17:11
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十七11)
血——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的原因是甚麼? 讓我們看看莫理斯(Leon Morris) 的觀點。他說流血在舊約和新約中都用來描述殘暴行為下的死亡,因此祭壇上祭牲的流血不是代表生命,乃是代表生命的終結。在獻祭制度中,血祭是指死亡的祭。 救贖,是藉著放棄生命來完成。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流血而死,這十字架就是代表了某種特別殘酷的死亡工具,耶穌捨棄生命的方式是如此受羞辱、痛苦和 殘酷。
一個我們可以問自己的問題是:基督在十字架的流血,是個公開羞辱和備受痛苦的過程,這讓我更深感動,以致對主耶穌懷著更不渝的愛嗎?
編註 :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的原因,一般的認識是:使罪得赦(希伯來書 九:23);指立約(希伯來書 九:20);潔淨(希伯來書九13-14,21-23);贖罪(利未記十七11)。 注 :莫理斯 (Leon Morris):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系列英文版總編輯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我们的生命准确地讲不是父母给予的,而是耶稣用死亡为代价夺回的,所以此生的首要目的是向神悔改和回归,在耶稣基督里作新造的人,和顺着圣灵而行。
如果耶稣是用生命为代价赎买了我们的生命,那我们对耶稣的爱就不仅仅如同儿女对天父的依靠,也要如同仆人对主人的顺服和士兵面对军令时的克己牺牲。
只有面对十字架上的流血,我们才能知道罪是多么可怕和神是多么有爱,但仅仅有认罪和爱神的愿望,仍旧不够,只有耶稣的死后复活能将愿望转化为现实。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