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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 22 : 12

「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細語甘霖~Daily Devotional~9/18(三)

按行為稱義?或因信稱義?

啟示錄22:12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默想:有些人天真地安慰自己,說:聖經也多次提到上帝將按著人的行為來審判,似乎並不一定要藉著信耶穌才能得永生啊!或許吧!或許上帝真的會按行為來審判人,但要問的是,有哪一個人可以確信自己的行為在上帝面前毫無罪惡,可以免於定罪和審判?保羅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既然沒有一個義人,沒有人能在行為上完全,那麼有智慧的人將明白,不要奢望靠著自己不可能完全的行為,在上帝的審判台前驕傲自誇,寧願靠著耶穌基督十字架上的代贖,使我們的罪可以被赦免,使我們可以因信靠祂,得到上帝的寬容與接納。

禱告:天父啊!讓我可以藉著耶穌基督成為祢寶貴的兒女。工人都需要努力地完成工作,才能得主人的工價,但兒女卻可以什麼都沒做,就得著父母的賞賜和產業。選擇因行為稱義或選擇因信稱義,我堅定地選擇後者,願祢因著我的信,收納我作祢的兒女。奉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