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12章1-8節
4/29 羅馬書12章1-8節: 講義(徐興緯弟兄)
信徒屬靈敬拜的至高行動
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12: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12:3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 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12:4 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
12:5 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
12:6 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
12:7 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
12:8 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一. 信徒屬靈敬拜的至高行動(12:1-2)
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12: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1. 前言
1) 保羅在結束了第11章有關神已經賜給信徒什麼的教導之後,現在告誡那些信徒,他們應當給神什麼。
2) 多年前,在麥卡錫牧師(John MacArthur)演講的一次會議上,一位淚流滿面、明顯心煩意亂的年輕女子走近他,向他講了一個他聽過很多次的故事。 “我似乎無法按照我應該的方式過基督徒生活”,她說。 “我很沮喪。沒有屬靈上的得勝或成就感。我在最簡單的順服上掙扎,不斷失敗。你能幫幫我嗎”?
3) 麥牧師說:“你自己解決問題的方法是什麼”?她回答說,“我什麼都試過了。我去過教堂,在那裡他們說方言,有醫病趕鬼,有各種不尋常的屬靈經歷。我自己也說過方言,有過欣喜若狂的經歷,被預言過,並且經歷了幾個所謂的奇蹟。我已經‘被聖靈擊殺過’。但儘管如此,我仍然對我的生活不滿意,我知道神也不滿意。我嘗試從祂那裡得到我所能得到的一切,但我並不滿足。我仍然很痛苦,想要更多的”。
4) 麥牧師說,“我認為你剛剛解決了這個問題。 屬靈上得勝和真正喜樂的關鍵並不是試圖從神那裡得到我們所能得到的一切,而是將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奉獻給祂。”
5) 今天,成千上萬的人,包括許多真正的基督徒,湧向各種教堂、研討會,和大型的討論會,來尋求他們希望獲得的個人利益;包括實際的、情感的,和屬靈的。他們的所作所為與保羅在羅馬書 12:1-2 中明確強調的恰恰相反。在本段經文,這個強有力而富有憐憫心的勸告中,保羅沒有關注我們還需要從神那裡得到什麼,而是我們應該給祂什麼。一個有成效和令人滿意的基督徒生活的關鍵不是得到更多,而是付出一切。
6) 耶穌說:“那真正[敬]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祂,因為父要為這樣的人[敬]拜祂”(約4:23)。神為我們捨了自己,我們就應該將自己獻給祂。保羅將基督徒定義為“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腓3:3)。
7) 每個基督徒都像麥基洗德一樣,“他是至高神的祭司” (創14:18)。我們合在一起是一個屬靈的祭司身份,就像舊約的利未和亞倫那類的祭司一樣。教會是“聖潔的祭司”,其呼召是“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這是]君尊的祭司,聖潔的國度,為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5, 9)。
8) 我們至高無上的呼召是全心事奉神,首要的,而且是最要緊的是【敬拜】。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藉著基督,我們應當“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來13:15)。
9) 真正的【敬拜】除了顯而易見的禱告、讚美,和感恩之外,還包括許多東西。它包括以神的名義服事他人(尤其是信徒同工)來服事神。獻祭的敬拜包括 “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13:15-16; 腓4:14)。但最重要的是,我們最崇高的敬拜行為是把自己完完全全地、繼續不斷地奉獻給主,當作活祭。
10) 可悲的是,這與今天信徒普遍的尋求豐盛生命之鑰的方法相去甚遠。我們被告知,基督徒生活中的得勝就是擁有神的更多,並從神那裡得到更多;儘管“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祂在基督裡曾(已經)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 1:3)。在基督裡,我們已經擁有“一切智慧知識的寶藏”,因此我們在祂裡面“得了豐盛(完全)”(西2:3, 10)。彼得說,在對基督的真實和拯救的認識中,我們已經擁有 “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彼後1:3)。我們有常住在我們裡面的真理老師聖靈,約翰說,聖靈的恩膏 “在凡事上教訓你們”(約壹2:27)。
11) 因此,在最深遠、永恆的意義上,我們不能擁有超過比我們現在擁有的神,或更多來自神的東西。然而,非常明顯的是,我們大多數人並沒有完全的喜樂,這許多人竭力追求卻徒勞無功的喜樂和滿足,只有藉著將祂已經給了我們的,包括我們心裡的最深處,歸還給主才能獲得。耶穌說,第一條也是最大的誡命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太22:37; 申6:5)。
12)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發現將自己獻給神作為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祭的四個要素,在本質上與第一條也是最大的誡命中的四個要素相同。它們是:將我們的靈魂、我們的身體、我們的心意,和我們的意志奉獻給神。我們也發現到這四個要素為本段經文提供了有用的大綱。
2. 已將靈魂交給神(12:1a)
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
1) 【勸】的基本含義是勸告或鼓勵的意思。在祂被出賣和被捕前不久,耶穌在馬可樓的教導中,稱聖靈為保惠師。聖靈將是“另一位幫助者”,在今生代替道成肉身的主(約 14:16, 26; 15:26; 16:7)。
2) 保羅以他在羅馬基督徒的弟兄中的幫助者,或顧問,或輔導員的身份勸勉他們。他的勸勉是以他使徒身份的分量所發的命令。這不是一個選擇。然而,他也想同時以信徒的身份與這些弟兄們一起,用愛心鼓勵他們去實現他們內心真正的渴望,毫無保留地奉獻給救贖他們的主。在他對腓利門的勸誡中也看到同樣謙卑的溫柔,他寫道:“我雖然靠著基督能放膽吩咐你合宜的事,…….寧可憑著愛心求你”(門 8-9)。
3) 保羅接著對【弟兄們】發出溫柔的命令,就是要那些已經屬於神家庭的人來遵守。除非我們先將我們的靈魂獻給祂,否則沒有任何其它的祭物能被神悅納。對於基督徒來說,“活而聖潔的祭”的第一個要素,就是我們的靈魂,在我們得救時已經獻給神了。
4) 未重生的人不能將自己的身體、心意,或意志獻給神,因為他沒有先將自己獻給神。因為他與神沒有救贖的關係,“屬血氣的人不領會 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纔能看透”(林前2:14)。只有蒙救贖的人才能將自己當作活祭獻給神,因為只有被救贖的人才有屬靈的生命。只有信徒才能帶著祭物來到神面前。
5) 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soul)、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 (馬 16:26)?靈魂是人內在的、看不見的部分,是人的本質。因此,在一個人的靈魂屬於神之前,其它的一切都不重要,也沒有任何屬靈的意義。
6) 在本書信前頭,保羅明確指出“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 8:8)。不管他個人如何以為,未得贖的人不能敬拜神,不能向神獻上蒙悅納的祭物,不能用任何祭物,以任何方式得神的喜悅。
7) 因為一個非信徒的靈魂還沒有被獻給神,他不能做出任何祂可以接受的祭。未得贖的人不能將自己的身體獻給神作為活祭,因為他們沒有將自己獻給神,並接受了屬靈的生命。
8) 【所以】這個詞連接到第11章最後四節(11:33-36)的榮耀頌歌。“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依靠他,歸於他”,所以“願榮耀歸於他,直到永遠”。如果我們已經被【神的慈悲】拯救了,我們只能榮耀主,而且我們只想要榮耀主。
9) 何況神已經“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 1:3)。保羅在這裡所說的【神的慈悲】包括許多恩典的祝福或恩賜( 11:29),這些都是他在羅馬書前 11 章中討論過的。
10) 這種拯救靈魂的【慈悲】應該激勵信徒完全獻身。新約聖經對神懲罰不忠和不聽話的信徒提出了許多警告。 “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加 6:8),“耶和華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來 12:6)。.有一天,“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5:10)。但過著忠心、順服的生活的動機不應該是被神管教的威脅,或獎賞的失去,而是對奇妙的【神的慈悲】充滿無限的感激。
3. 必須將身體獻給神(12:1b)
12:1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1) 將我們自己獻給神的第二個要素,是將我們的【身體】獻給祂。在暗示信徒藉著在耶穌基督裡的信心將自己的靈魂獻給神之後,神也特別呼召他們將自己的【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
2) 在七十士譯本(希臘文的舊約)中,此處的【獻上】這個希臘字常被用作祭司將祭物放在祭壇上的一個專有名詞。因此這詞帶有一個降服或讓步的意思。彼得說,我們 “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2:5)。
3) 首先,我們必須【獻上】給神的是我們的【身體】。當我們得救時,我們的靈魂已經屬於神了。神已經有了裡面的人。但祂也想要外面的人,而裡面的人居住在外面的人裡面。
4) 然而,我們的【身體】不只是容納我們的靈魂。【身體】也是我們舊的、未蒙救贖的人性所在之處。事實上,我們的人性是我們【身體】的一部分,而我們的靈魂卻不屬於【身體】。我們的身體納入我們的人性,我們的人性納入我們的肉體,我們的肉體納入我們的罪,正如羅馬書 6與 7 章清楚地解釋的那樣。
5) 因此,我們的身體不僅包括我們的肉身的外殼,它還包括我們的思想意念、情感,和意志的邪惡渴望。保羅告訴我們,“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羅 7:5)。然而,保羅在他得救很久之後承認說:“ 因為按著我裡面【的人】的意思。我是喜歡 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羅 7:22-23)。換句話說,蒙救贖的靈魂必須居住在屬肉體的身體中,而肉體仍然是罪惡的據點,一個很容易被不聖潔的思想和渴望所佔據的地方。正是我們 “必死的身體”中的強大力量引誘我們作惡。當它們屈服於屬肉體的思想的衝動時,我們的“必死的身體”再次成為罪惡和不義的工具。
6) 我們無法阻止罪惡的殘餘繼續留在我們必死的身體中。但我們能夠藉著主的大能,不讓罪支配我們的身體。既然我們藉著基督得到一個新的、聖靈內住的本性,罪就不能在我們的靈魂中掌權。它也不應該在我們的身體裡作王(羅 8:11)。 “如果[我們]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罪就不會掌權(羅 8:13; 6:16)。
7) 保羅以神的慈悲勸我們,將我們不完美但有用的身體獻給主,【當作活祭,是聖潔的】。保羅用的是在會幕和聖殿中使用舊約祭祀的語言,也就是利未祭司的語言。根據律法,猶太人會把他的動物祭物帶來給祭司,祭司會替獻祭者將祭物拿走、宰殺,並放在祭壇上。
8) 但律法所要求的獻祭不再有任何作用,甚至沒有任何象徵的意義,因為,“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9:11-12)。
9) 用死去的動物獻祭不再為神所悅納。因為神的羔羊已代替它們被獻祭,主所救贖的人現在要獻上他們自己,一切他們的所是和所有,作為【活祭】。在新約下唯一【神所喜悅的】敬拜是將自己獻上。
10) 只有【活祭】和【聖潔的】祭,獻上我們自己,獻上我們最好的,才【是神所喜悅的】。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將我們的屬靈事奉的敬拜(spiritual service of worship)獻給祂。和合本的翻譯【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在NASB 的翻譯中是“which is your spiritual service of worship”。
11) 從在此處使用的“Spiritual”這個希臘字到今天已引申為 “logic” 和 “logical”(合理)。我們對神的奉獻當然是屬靈的,但這不是保羅在這一點上所說的。“spiritual” 可以被翻譯成“合理”或【理所當然】,就像在 KJV版本中被翻成 ”reasonable” 一樣。保羅說,鑑於 “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以及祂“何其難測的判斷”,和”何其難尋到踪跡”,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依靠他,歸於他”(羅 11:33, 36),包括我們已經領受的祂無法估量的“慈悲”(12:1a),所以我們唯一合理的屬靈事奉的敬拜就是將我們的所是和我們所擁有的全部獻給神;這是【理所當然】的。
12) 真正的敬拜並不是精緻而令人印象深刻的祈禱、錯綜複雜的禮儀、彩色玻璃窗、點燃的蠟燭、飄逸的長袍、熏香,和古典聖樂。它不需要出色的才能、技能,或領導能力。這些事情可以成為真正敬拜的外在形式的一部分,但只有當敬拜者的心和思想都集中在神身上時,它們才能為神所接受。唯一能榮耀和取悅神的屬靈事奉的敬拜,就是祂兒女的真誠、愛心、體貼,和發自內心的奉獻和讚美。
4. 必須將心意獻給神(12:2a)
12: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
1) 我們作為祭司將自己獻上當作活祭的第三個要素是把我們的【心意】(mind) 獻給神。
2) 在【心意】中,我們新的本性和我們舊的人性混合在一起。 在我們的心意中,我們要做出選擇。我們是要在聖潔中表達我們的新本性,還是讓我們屬肉體的人性以不聖潔的方式行事。
3) 【效法】(Be conformed)指的是外在的表現,不反映內心。它用於偽裝,或演戲,特別是藉著遵循規定的模式或計劃。 它還帶有短暫、不是永久的,和不穩定的概念。【不要】這動詞表達被動和必要,帶有禁止的意思。被動表示【效法】是一件我們讓它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一件事,而“必要”表示這是一個命令,不是一個建議。我們必須不能讓效法世界這件事發生在我們身上。
4) 保羅溫和而堅定的命令是,我們【不要】讓自己【效法這個世界】。無論出於何種原因,我們都不要偽裝成一個世俗的人。 J.B. Phillips 將這句話翻譯為“不要讓你周圍的世界把你擠進世界自己的模子裡”。我們絕不能成為世界的受害者。我們要停止讓自己被塑造成我們現在活在的邪惡時代裡。
5) 【世界】可以被翻成 “時代”(age),指的是當前罪惡的世代,目前由撒旦統治的【世界】體系。撒旦就是“這世界的神”(林後4:4)。這裡的【世界】代表惡魔與人類生活哲學的總和。
6) 非信徒將自己偽裝成基督徒的情況並不少見。不幸的是,基督徒戴著世界上的面具也很多。他們想要享受世界的娛樂、世界的時尚、世界的用語、世界的音樂,和世界的許多心態;即使這些東西顯然不符合神話語的標準。這樣的生活是神完全不能接受的。
7) 世界是撒旦的一個工具,撒旦不敬虔的影響正在蔓延。這體現在反抗、謊言、錯誤中,以及錯誤宗教的迅速傳播的驕傲的靈中。 “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之下”(約壹 5:19)。今天它顯然仍然如此。
8) 保羅說,我們應該情願【變化】。和前面的動詞【效法】(be conformed)一樣,【變化】(be transformed)也是帶有被動和命令的意思。積極方面,我們被命令允許自己在外表上被改變,以符合我們被救贖的內在本性。雖然我們渴望這種外在的改變,但它只能藉著聖靈在我們裡面工作,藉著我們 “被聖靈充滿”(弗 5:18)來實現。
9) 聖靈藉著心意的【更新】來實現這種【變化】,這是新約中一個重要且重複的主題。外在的改變是由內心的改變來實現的,而聖靈改變我們思想的方法就是神的話語。神自己的話語是祂自己的聖靈用來【更新】我們思想的工具,而這又用來改變我們的生活。
5. 必須將意志獻給神 (12:2b)
12:2 ………………………….、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1) 將我們自己作為活的、聖潔的,和神所喜悅的祭獻給神的第四個要素是,將我們的【意志】(旨意,will)獻給神,讓神的靈藉著祂的話語使我們的意志符合【神的旨意】。
2) 希臘語的結構使【叫你們察驗】成為一個目的/結果的短句。也就是說,當一個信徒的心意發生變化時,他的思維能力、道德推理、屬靈悟性就能夠正確地評估一切,只接受那些符合【神的旨意】的。我們在生活中只能藉著作那些【善良】、【純全】,【可喜悅的】的事來【察驗】神的旨意(will)是什麼。
3) 使用【可喜悅】(acceptable)時,保羅再次借用舊約中祭祀的語言來描述神所認可的那種聖潔生活,一種在道德和屬靈上毫無瑕疵,而且純潔的“活祭”。
4) 【純全】(perfect)帶有完整的意思,就是某物具有應有的一切。我們的意志應該只渴望神的願望,並引導我們只按照祂希望我們做的方式去做祂希望我們做的事,就是按照祂的旨意和依靠祂的大能。我們不完美的意志必須永遠順服祂完美的旨意。
5) 改變的心意會產生改變的【意志】,藉著這種意志,我們變得渴望並能夠在聖靈的幫助下,放棄自己的計劃,信靠神,並不惜一切代價,接受神的計劃。這種持續的順服包括強烈渴望更多地認識神,理解並遵循祂對我們生活的【旨意】。
6) 我們的心意和意志的轉變必須是持續不斷的。因為因著我們剩餘的人性,我們仍然不斷地受到誘惑,所以我們的心意和意志必須不斷地藉著神的話語和神的靈而改變。
7) 心意轉變的產物是做神宣告為正義、合適,和完整的事情的生活。這是屬靈敬拜最高行為的目標,並為保羅接下來所說的,我們屬靈恩賜的事奉,奠定了基礎。
二. 屬靈恩賜的使用(12:3-8)
12:3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 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12:4 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
12:5 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
12:6 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
12:7 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
12:8 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1. 前言
1) 耶穌基督在世上的工作是在屬於祂的人的手中。主差遣祂的門徒去作祂在地上的事工,就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如今,奉祂的名向世人傳福音的就是羅馬書前十一章所描述的那些人。他們已經脫離了罪的捆綁,成為神的兒女和耶穌基督的僕人。在人的方面,祂國度的事工現在取決於他們的忠心、順服,和用處。
2)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基督僕人的首要義務是至高的敬拜,表現在將自己獻給主,當作活祭(羅 12:1)。這是神對每一個信徒的基本要求。只有作為活祭,我們才能成為祂希望我們成為的樣子,做祂希望我們做的事,從而“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12:2)。這種屬靈敬拜的行為明確表示基督徒可以在神面前成為有用的人。在神要求祂子民順服的順序中,敬拜一直是排第一,然後是事奉。
3) 但這段經文(羅 12:3-8)補充了一個真理,就是雖然基督差遣祂的僕人奉同一個使命來事奉祂,但祂卻用各種各樣的恩賜裝備他們,使他們可以履行這項職責。神對信徒的計劃是在信息和忠誠方面要合一,但在事奉方面是多樣化的。這段經文的主要目的是說明,雖然我們必須以同樣的捨己的心態成為可以被基督所用的人,而我們卻需要被裝備,使我們可以被基督所用。
4) 我們對主的絕對用處取決於保羅在這段經文中提到的三件事:正確的態度(第 3 節)、正確的關係(第 4-5 節),和正確的事奉(第 6-8 節)。
2. 正確的態度:真正的謙卑(12:3)
12:3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 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1) 在NASB譯本中,第3節的最前面有一個字 “For”(因為),是和合本所沒有的。這表示從保羅在12:1-2中的命令必須有一個過渡,將屬靈的事奉與屬靈的獻身聯繫起來;兩者之間的橋樑是屬靈的態度。
2) 基督徒的正確態度是謙卑,【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缺乏這基本的美德導致許多信徒跌倒。無論我們在神的話語上多麼紮實,在神學觀上多麼健全,或者在尋求事奉神上多麼努力,若我們不將自我擱置一旁,我們的恩賜不會發揮作用,也不能使我們的生活有屬靈上的果效。從對神的屬靈敬拜中的捨己,流露出對神旨意的順服,從順服神的旨意中流露出在神的事工中無私的服事。保羅的呼籲“要謙卑”是對每一個信徒,因為保羅正在【對你們各人說】;這是對所有屬基督的人的命令。
3) 基督徒所擁有的和所做的一切有價值的事情的根據,從得救到事奉,都是【憑著(神)所賜我的恩】。正如我們只能靠神的恩典得救一樣,我們也只能靠同樣的恩典來事奉祂。但保羅在此處所提到的一個特別【(神)所賜我的恩】是他被呼召為神的使徒,並被託付去啟示神的話語(羅 15:15; 林前 3:10; 加 2:9)。
4) 然而,在這段關乎謙卑的經文中,毫不希奇,保羅只是間接地提到他的使徒地位,反而將焦點轉向他的權柄來自神的權柄。作為耶穌基督的使徒,他呼籲謙卑,因為這是基督徒最基本的美德,也是打開愛、能力,和合一之門的美德。
5) 為了強調溫柔的必要性,保羅在第 3 節中三次使用了【看】(思考)這個字。基督徒不要高估自己,【看自己過於所當看到】,而是要思考(看)真實的自己。他不應該高估自己的能力、天賦,或價值,而應該準確估計自己。保羅在別處經文警告說:“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加 6:3)。
6) 【看得合乎中道】的基本意思是“明智的思考,適度地思考”。當然,【看得合乎中道】會讓我們認識到,在我們自己身上,我們根本算不了什麼,但在基督裡,我們可以藉著聖靈所賜的恩賜來榮耀神。我們必須認識到,從我們自己,從我們肉體的人性,無法產生任何永恆的東西,但我們可以靠著聖靈的大能,被神使用來建立祂的國度,並榮耀祂。
7) 對於我們的屬靈恩賜,我們需要有正確的態度。首先,我們必須正確認識我們的恩賜,並承認主親自為我們提供了正是祂想要給我們的東西,以及我們按照祂的旨意事奉祂所需的一切,正如【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一樣。從上下文,【信心的大小】似乎是指神以祂主權賜給每個信徒的屬靈恩賜的恰當的份量,以及其特點。每個信徒都會收到最適合履行他在基督身體中的角色所需的恩賜和資源。
8) 陳終道牧師對【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的解釋是“照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因為有恩賜是一回事,有否信心來運用他的恩賜是另一回事。有才幹的人,還得有信心來運用他的才幹;所以不在乎自己本來有多少恩賜,才幹,學問,乃在乎有多少信心來為神運用這些,才有屬靈的價值”。
9) 保羅在這裡不是指信徒已經得到的得救信心。他說的是一個忠心的管家的職分所需要的信心的種類和分量,使主可以充分利用祂在我們裡面的恩賜。它包含我們能正確和充分使用我們獨特的恩賜所需要的敏感度、能力,和理解力(林前12:7, 11)。
10) 因為每一個信徒得到恰當的恩賜,我們不應該尋求任何神沒有賜給我們的恩賜;而且我們也不應該忽視或輕視任何已經得到的恩賜。
3. 正確的關係:多樣性中的合一(12:4-5)
12:4 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
12:5 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
1) 在第1節,保羅呼籲信徒獻上他們的身體,“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現在他用身體的形象來代表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每個信徒都是屬於這個身體的。他專注於多樣性中的合一;一個【身子】)強調它的合一,而【不都是一樣的用處】的【好些肢體】強調多樣性。教會中合一的多樣性是神主權和奇妙作為的標誌。
2) 一個籃球隊的名單上可能有12個 人。如果他們都決定當後衛,球隊就沒有合一,沒有效率。當每個隊員都願意扮演分配給他的特定位置時,就會產生真正的合一。
3) 保羅特別關注到每個成員各自不同的獨特性和重要性,使整個身體能有正常的表現。他指出了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
4) 【用處】(Function)的基本含義就是一種功能。屬靈的恩賜並不總是相當於我們通常所說的教會職位,例如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教師,或執事。大多數教會的成員沒有特定的職位或頭銜。但是每個信徒,從最年輕的到最老年的,從最新的到最成熟的,都有一種聖靈賜予的能力,可以藉著一些屬靈的恩賜來服事基督的身體。使用恩賜是他在天國中神所命定的【用處】。
5) 在基督的教會這個屬靈的有機體中,每一個組成部分,無論是明顯和重要的,如手臂,還是隱藏的、不被注意的,如微血管和腺體,對於它作為一個整體的正常運作都是至關重要的。因此,保羅解釋說,我們眾多的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做肢體】。正是多樣性在合一與和諧中運轉,才能使基督的身體正常地操作,並做基督指示去做的事。
4. 正確的事奉:使用我們的恩賜(12:6-8)
12:6 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
12:7 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
12:8 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1) 恩賜或能力,無論是在屬靈方面的還是在其它方面的,如果不使用就都沒有價值。許多基督徒將他們的屬靈恩賜藏起來,而不是用它們來事奉賜予他們恩賜的主,這更加可悲。
2) 新約中提到的屬靈恩賜,主要在羅馬書 12 章和哥林多前書 12 章中,分為三類:神蹟奇事、言語,和服事。在新約寫成之前,人們沒有標準來判斷一個奉基督的名傳道、教導,或見證的人的真實性。神蹟奇事的恩賜證實了使徒的教導,轉而衡量所有其它教導的標準。因此這類的恩賜在使徒死後,或許更早,就停止了。保羅向哥林多教會解釋說,“我在你們中間、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蹟奇事異能、顯出使徒的憑據來”(林後 12:12)。希伯來書的作者進一步揭示了這些特殊恩賜的目的:“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來 2:3-4)。甚至當耶穌在地上傳道期間,使徒們 “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可 16:20) 。
3) 哥林多前書大約是主後54年寫成的,而羅馬書則是在大約四年後寫成的。值得注意的是,在林前12:9-10中提到的神蹟類的恩賜中(醫治,行異能,說方言,翻方言)沒有一樣在羅馬書 12章中被提到。另外兩處新約經文寫於羅馬書數年之後也提到了屬靈恩賜(弗4:7, 11; 彼前4:10-11),就像羅馬書一樣,沒有提到行神蹟奇事的恩賜。彼得特別提到了講道和服事的恩賜(“講道的”和“服事人的”),但沒有提到行神蹟奇事的恩賜,也沒有舉出這一類的例子。
4) 因此,很明顯的,保羅在羅馬書中沒有提到行神蹟的恩賜,因為這一類的恩賜在教會中的地位已經結束了。它們是屬於教會歷史中一個獨特的時代,不在其持續的事工中佔有永久的一席之地。因此,羅12:6-8所提到的七種恩賜,都在言語和服事的範疇之內,這一點很重要。
5) 保羅藉著回顧他剛剛在第 4-5 節中指出的多樣性中的合一性,來介紹這一系列的恩賜。既然【按我們所得到恩賜,各有不同】,我們【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運用。在所有信徒共享的神至高無上的恩典下,我們擁有不同的【恩賜】,這取決於神單獨賦予我們的具體方式。
6) 保羅接下來列出了一些不同類別的恩賜作為例子。
預言(12:6b)
12:6 ……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
1) 這系列中的第一個屬靈恩賜是【預言】。一些解經家認為這是一個特殊啟示性的恩賜,只屬於使徒,並且像神蹟奇事的恩賜一樣,在這些人過去後就停止了。雖然它在舊約和使徒時代肯定具有啟示性的一面,但並不限於啟示。當信徒公開宣講神的真理時,無論是新的或舊的,就會使用【預言】的恩賜。在林前 12:10 中,它與超自然和啟示性的神蹟奇事的恩賜有關。在這裡,它與言語和服事的恩賜聯繫在一起,得出的結論是它既有啟示性的方面,也有非啟示性的方面。舊約或新約的先知(或使徒)可能會講直接的啟示,但也可以宣布了先前所啟示的內容。在我們這個時代,宣講已經寫在聖經中的神的話語是一種積極的推動力。保羅在提到七類恩賜中沒有將預言的恩賜區別出來,而其它六種恩賜顯然是教會中正在進行的恩賜,因此【預言】的恩賜也不例外。
2) 【預言】在希臘文字面的意思就是將話說出來,沒有預先告知的內涵意義或其它超自然或神秘的意義。預言的恩賜就是傳道的恩賜,宣講神話語的恩賜。神使用許多舊約先知來預告未來發生的事,但這絕不是先知事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對預言的恩賜也許給出了最好的定義:“但作先知講道,是對人說,要造就、安慰,勸勉人”(林前 14:3)。彼得的勸告也可歸於這個恩賜,“凡有講道的,要按著神的聖言講,……叫神在萬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原來榮耀權能都是他的,直到永永遠遠。 ”(彼前4:11)。
執事(12:7a)
12:7 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
1) 第二個屬靈恩賜是執事(service),是事工的總稱。從這個字就演變成現今教會的執事和女執事,那些事奉的人。早期教會的第一批執事是“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他們負責為寡婦提供食物,讓使徒們可以“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徒 6:3-4)。
2) 執事是一種簡單、直接明了的恩賜,其應用範圍很廣。它的含義似乎與林前 12:28 中提到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恩賜相似。這個恩賜當然適用於執事和執事之外的職位,也是合乎保羅囑咐以弗所長老們 “扶助軟弱的人”的想法(徒20:35)。執事的恩賜體現在基督徒可以奉耶穌的名彼此提供的每一種實際幫助中。
教導(12:7b)
12:7 ……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
1) 第三個屬靈恩賜是【教導】(teaching)。指的是教學的行為,既可以指教導的內容,也可以指教導的行為。這兩種含義都適用於這個恩賜。
2) 有教導恩賜的信徒被賦予特殊的能力,能夠以可理解的方式解釋和呈現神的真理。教導的恩賜可以適用於神學院、基督教學院、主日學,或任何其它教導神真理的初級或高級場所的教師。最早的教會的特點是有規律的教導(徒 2:42)。大使命命令,“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都教訓他們遵守”(太 28:19-20)。保羅的屬靈恩賜包括講道和教導的特點(提後1:11)。
勸化(12:8a)
12:8 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
1) 【勸化】(exhortation)與前三種恩賜一樣,內涵是廣泛的。【勸化】的意思就是勸勉,其字面意思是呼喚某人站在自己的一邊。
2) 因此,勸勉的恩賜包括勸告、懇求、鼓勵、警告、加強和安慰的觀念。有時,這個禮物可以用來說服信徒悔改認罪或去掉壞習慣,然後再鼓勵同一個人保持正確的行為。這個恩賜可以用來告誡整個教會要順服聖經。【勸化】也可以用來安慰在主內遇到困難或身體或情感上受苦的弟兄姊妹。一個善於勸化的人也可能被神用來鼓勵和支撐一個面臨艱難考驗或持續被誘惑的軟弱信徒。有時,這種恩賜可以用來幫助某人承擔太重而無法獨自承擔的負擔。
施捨(12:8b)
12:8 ……施捨的、就當誠實.………。
1) 第五類恩賜是【施捨】(giving)。它帶有分享和分給別人屬於自己的東西。行使這種恩賜的人是捨己地給。
2) 當群眾問他們應該如何“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時,施洗約翰回答說:“有兩件衣裳的、就分給那沒有的.有食物的、也當這樣行”(路3:8, 11)。
3) 【誠實】(liberality)就是慷慨大方的意思。施捨時要一心一意、心胸開闊,帶有真誠、發自內心的奉獻精神,不是做作或出於不良的動機。慷慨奉獻的基督徒是奉獻自己,而不是為自己而奉獻。他付出不是為了得到感謝或認可,而是為了那接受他幫助的人,為了主的榮耀。
治理(12:8c)
12:8...治理的、就當殷勤.….。
1) 【治理】(leadership)的基本含義是站在其他人前面,因此包含領導的能力的概念。在新約中,這個詞從未用在政府統治者身上,而是用於家庭(提前 3:4, 5, 12)和教會(提前 5:17)中的領導。在林前 12:28 中,保羅用不同的名稱 “管理”(administrations)來指同一個恩賜。
2) 領導教會的恩賜顯然是屬於長老、執事和女執事。重要的是,保羅在給哥林多前書中沒有提到領袖。缺乏有效的領導有助於解釋哥林多教會嚴重的道德和屬靈問題,而這缺陷肯定會使這些問題更加惡化。 “人人自由” 的民主等同於無政府狀態,對任何社會都是災難性的,包括教會在內。領袖的缺席導致每個人都在做“自己認為正確的事”,就像以色列人在士師的領導下所做的那樣(士17:6; 21:25)。
3) 有效的領導必須【殷勤】、認真,和熱心。 【殷勤】也可以含有匆忙的意思(路 1:39)。因此,適當的領導可以防止拖延和懶惰。
憐憫人 (12:8d)
12:8 …………….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1) 這裡提到的第七個,也是最後一個屬靈恩賜是【憐憫人】(showing mercy)的,就是積極表達對別人的同情,並成功地安慰和使那人堅強。
2) 有【憐憫人】的恩賜的基督徒被神賦予對苦難和悲傷的特殊敏感性,有能力注意到別人可能沒有注意到的苦難和痛苦,並有幫助減輕這些痛苦的願望和手段。這恩賜不僅僅包含同情的感覺,還包含付諸行動。擁有這種恩賜的基督徒總能找到一種方法來以行動表達他的關心。他藉著對有需要的人說的話和做的事來顯示他的【憐憫】。
3) 表現出憐憫的信徒可以在醫院探視、監獄事工,或服務無家可歸者、窮人、殘障者、受苦者和悲傷者時運用他的恩賜。 他的恩賜與勸勉的恩賜密切相關,信徒同時具備這兩者的情況並不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