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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22 : 13-30

「人若娶妻,與他同房之後恨惡他,

將惡除掉

主題信息: 將惡除掉
二二到二四章的部分經文是針對第七誡「不可姦淫」 作註釋,其中也有一些零星的條例。

一、貞潔的憑據
首先談到夫婦之間「貞潔的憑據」,夫妻關係首重信任,如果失去這樣的信任,是很痛苦的關係。但是丈夫也不能隨便起疑,因此有一定的要求與求證,就是以「貞潔的憑據」來平息疑惑。現代社會已經不再這樣作,但是聖經的教導還是一樣「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 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十三4)上帝對婚姻的絕對標準是永遠不會變的,不但對妻子,對丈夫亦然。

二、與婦人行淫
上面是提到婚前的淫行,是上帝禁止的,接下來一段是指在婚姻關係中與第三者行淫,如果用現代的方式來說,就是上帝既反對婚前性行為,也反對外遇。無論是男 性外遇或女性外遇,都對家庭與配偶造成極大的傷害。上帝設計的婚姻關係就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上帝設立家庭成為一個社會的基本單位,只有這個基本單位保持在聖潔之中,才能將家庭與子女保護在聖潔的關係之中,整個社會才不至於面臨崩解。歷史中許多文明,就是因為整個社會沉溺在驕奢淫亂之中,而徹底崩解。

三、強與女子行淫
第三種問題是強暴,這也是現代社會的嚴重問題,就是男子在違反女子意願之下,強行傷害。現在還有所謂的約會強暴,就是原本和諧的交往方式,被以對對方身體的侵犯而成為痛苦的經驗。
有時有人會認為十誡過於老舊,其實它說明的是,人類的問題自古至今都是一樣的。上帝創造人類時,所設定的次序,一直到今天還是一樣,因為這設計沒有變,人只有在這樣的法則中才能找到真正快樂和諧的生活,這是萬古不變的律。
新約保羅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他成為一體嗎?」年輕人在婚前要保守自己的身體,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因此我們的身子是「聖靈的殿」,「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因此不要行淫得罪主。進入婚姻之後不但與配偶成為一體,同時「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不但要向配偶守貞,也要向主守貞,不要行淫得罪配偶。
最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不要行淫得罪自己的身體。

默想:
我是否對自己的身體,以及他人的身體,有一個清潔的態度與尊重?不但在行為上,也在心思意念裡?

禱告:
親愛的主,謝謝你,你造我們如此榮美,讓我們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不但在眼目與心思上不涉入污穢,也保守自己的行為,選擇該去的地方,該結交的朋友,不讓自己陷入試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