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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與仇敵爭戰

主題信息: 出去與仇敵爭戰
本段論及戰爭,也是針對第六誡「不可殺人」的詮釋。

一、不要怕他們
前面談到以色列被要求不能窮兵黷武,只能打該打的仗。他們在爭戰之先,必須確定這是上帝的戰爭,此時就不要害怕,因為「耶和華與你同在」,正如同「出埃及」 時一樣,爭戰的是上帝自己。「祭司要到百姓面前宣告, 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神與你們同去,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
為了影響軍心,一些心存保留的人可以退出這場戰爭,官長也要對百姓宣告說「誰建造房屋,尚未奉獻,他可以回家去」、「誰種葡萄園,尚未用所結的果子,他可 以回家去」、「誰聘定了妻,尚未迎娶,他可以回家去」, 以及「誰懼怕膽怯,他可以回家去」。很少看到打仗會這樣的,因為他們知道得勝不在人多人少,而在於耶和華與他們一同爭戰,甚至替他們爭戰,這就是以色列人的戰爭神學。

二、先要宣告和睦的話
其次我們發現戰爭有兩種,一種是針對當地的族群, 一種是針對遙遠的敵人。針對遙遠的敵人,他們要「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也就是能不打仗就不打仗,如果對方「以和睦的話回答你」,就以和平的手段得著那城。若對方執意打仗,就靠主爭戰得勝。

三、這些國民的城
但是面對當地的族群,因為是上帝原本就要滅盡的, 這在前面我們已經討論過,就要除惡務盡。「將這赫人、 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 因為這些族群的罪已經滿盈,所以上帝已將這地「賜你為業 」 。
但是在戰爭中,他們不要作無謂的破壞「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因為若許久圍困一座城,就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

默想:
在人生中,有一些仗是必須要打的,我就該信任上帝的應許與能力,靠祂起來爭戰,絕不逃避。但有些情況並不是戰爭,而是要用別的方式來面對,我就該以和睦的態度來面對,不要造成無謂的傷害。

禱告:
親愛的主,你是能力的主,教導我們何仗該打,讓我們有勇敢的心,與你一同爭戰,將罪惡除盡。也求你指教我們,何事是該用另一種態度來面對,我們就能盡力與眾人和睦。這其間的分別求你以你的智慧指教我們。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