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11章1-10節
3/18 羅馬書11章1-10節: 講義(徐興緯弟兄)
神沒有廢除祂對以色列的應許:祂暫時將以色列餘數擱置一旁
一. 前言(11:1a)
11:1 我且說、 神棄絕了他的百姓麼.斷乎沒有.因為我也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
11:2 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你們豈不曉得經上論到以利亞是怎麼說的呢.他在 神面前怎樣控告以色列人、說、
11:3 『主阿、他們殺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壇、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
11:4 神的回話是怎麼說的呢.他說、『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
11:5 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
11:6 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11:7 這是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著.惟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
11:8 如經上所記、『 神給他們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見、耳朵不能聽見、直到今日。』
11:9 大衛也說、『願他們的筵席變為網羅、變為機檻、變為絆腳石、作他們的報應. 11:10 願他們的眼睛昏矇、不得看見.願你時常彎下他們的腰。』
1. 聖經中有一個信息:“無條件宣告神是可以信賴的,因為祂是真理的源頭和標準”。沒有任何聖經信息比這更清晰或更被頻繁地重複了。祂的話語是絕對值得信賴的。祂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的,他所應許的一切都會實現。
2. 約書亞在他臨死前不久公開向以色列人承認:“我現在要走世人必走的路、你們是一心一意的知道耶和華你們 神所應許賜福與你們的話、沒有一句落空、都應驗在你們身上了”(書23:14;參考21:45)。大衛讚美並高舉耶和華為“誠實的神”(詩 31:5)。所羅門在祭壇前為他的百姓禱告後,他“站著、大聲為以色列全會眾祝福、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他照著一切所應許的、賜平安給他的民以色列人、凡藉他僕人摩西應許賜福的話、一句都沒有落空”(王上8:55-56)。
3. 在祂大祭司的祈禱中,耶穌代表祂的門徒們向祂的父祈禱,“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17:17)。保羅提醒提多,神是“那無謊言的神”(多1:2),希伯來書的作者宣稱“那應許我們的[神]是信實的”(來10:23; 來6:17-18)。神的應許永遠不會落空,因為他所說的一切都是完全真實的,沒有絲毫錯誤。
4. 聖經中沒有哪一段經文比羅馬書第9-11章更能有說服力地表達神的真實和可靠。正如我們在第九章中所看到的,保羅以一段宣言開始了這個關於以色列的令人矚目的部分,“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羅9:4)。
5. 神已明確而具體地向祂所揀選的以色列應許。其中有一些應許是有條件的,取決於以色列的順服。但祂對祂的選民最大的應許是無條件的,因此完全根據神公義的正直。如果神在這些應許中失敗了,祂就會不夠公義和公正。祂就作了神所不會作的事。
6. 相對於一些真誠的基督徒所堅持的,神不能與以色列民族斷絕關係。原因很明顯,祂還沒有實現所有對她的應許。如果神結束與祂所揀選的民族的關係,祂的話語就會是虛假的,祂的正直就會變成不可信。
7. 神與以色列的第一個約是藉著亞伯拉罕。他是希伯來人的祖先,也就是以色列民族的祖先。就在耶和華命令亞伯拉罕從哈蘭前往迦南之前,神應許說:“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2-3)。亞伯拉罕(當時稱亞伯蘭)進入迦南,“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纔能數算你的後裔”(創13:14-16)。幾年後,神重申了祂的應許,“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麼.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創15:5)。
8. 就在那一次,神指示亞伯拉罕將某些規定的動物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亞伯拉罕沒有參與確認神所立的約,只是作一個旁觀者。耶和華獨自從那些肉塊中經過,表示耶和華獨自口授,並會履行祂的約(創15:8-21)。
9. 雖然這個約是為了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的好處,最終也是為了所有地上的人的福祉,但這約是無條件的,是神與祂自己起誓並確認的。祂向自己立下不可反悔的誓言,要信守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無論亞伯拉罕或他的以色列後裔多麼忠心,神都會在每一個細節上履行這個約。這是一個聖約,建立在神主權的揀選以色列作為祂的選民之上(來6:13-20)。
10. 由於神對亞伯拉罕及其經由“應許之子“以撒的後裔的應許,以色列民族一直,並將永遠得到神的保守。否則,神就無法實現祂對她不可反悔的應許。祂使以色列比與她同時代的所有國家都長久,而且神今天仍然保守著她。主後1948年,祂把她帶回了她自己的土地,成為一個世界各國公認的獨立國家。
11. 神的性情和正直,祂的可靠和信實,取決於祂對以色列的持續保守。神已將自己最終救贖以色列民族,並將她建立為一個純淨和榮耀的國度,勝過世界上所有其它國家作為自己的責任。
12. 神已應許要藉著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叫世界上所有的人得福,而這個應許的實現最終將發生在彌賽亞,耶穌基督,世界的救主再來的時侯。祂從以色列出來,但祂所提供的救贖對猶太人和外邦人卻都是一樣的。耶穌在祂傳道的初期就宣稱:“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在本書信的開頭,保羅向他的讀者保證,“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外邦人]”(羅1:16) 。
13. 但由於猶太人,作為一個民族而言,拒絕了他們的彌賽亞,神就暫時將那個民族擱置一旁,“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羅11:25)。那時,毫無疑問,“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11:26)。除了為祂的選民帶來救恩,神還將履行祂的應許,在以色列自己的土地上恢復她自己的國度,這將成為一個永遠蒙福與和平的土地。
14. 最重要的是,神應許,“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31:31-33)。
15. 舊約時代的猶太人明白,那些神的應許會按字面意義實現。但當他們的彌賽亞降臨時,他們因屬靈的瞎眼而無法認出祂。“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約1:11)。當彼拉多嘲弄地問猶太人:“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麼”?祭司長代表所有背道的以色列人,偏激地宣稱:“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約19:15)。
16. 保羅知道大多數猶太人在對以色列有關彌賽亞方面的真正命運感到困惑。他們推理,因為以色列是神所揀選的民族,所以她會拒絕自己的彌賽亞是不可思議的,更不用說置祂於死地。不管以色列會變得多麼不順服、叛逆,和屬靈上盲目,她肯定不能不認識並接受她期待已久的拯救者。即使普通猶太人不承認,不尊重祂,宗教領袖們卻確信他們自己永遠不會犯如此嚴重的錯誤。
17. 但耶穌藉著一個“有一個貴冑往遠方去、要得國回來”的比喻,預言了這種棄絕。正如那國的人民宣稱,“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路19:12-14),以色列民族也拒絕耶穌基督對他們的統治。五旬節過後不久,彼得提醒他的猶太同胞那悲慘的棄絕:“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反求著釋放一個兇手給你們.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神卻叫他從死裡復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徒3:14-15)。
18. 因為以色列“正跌在那絆腳石[耶穌基督]上”,並且不相信他(羅9:32-33),因為以色列“不知道關於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羅10:3),並且因為”[神]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羅10:21),就是那些棄絕祂的人,神永遠棄絕他們豈不是完全公義的嗎?
19. 這種邪惡更配受神完全和永久的定罪。然而,保羅清楚地表明,以色列人棄絕基督並沒有讓神感到意外,事實上,這是祂永恆救贖計劃中的一部分。他同樣清楚地表明,儘管這是該計劃的一部分,但以色列棄絕基督是出於她自己叛逆的選擇,為此,神要她對此負全部責任。
20. 我們再次看到了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之間那引人注意、但卻好像不可調和的關聯。歷史和聖經都非常清楚地表明,以色列棄絕了耶穌基督和祂提供的救恩福音。聖經還確定神因此將祂長久和心愛的子民擱置一旁。
21. 但是保羅知道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都不會相信一位不信守諾言的神,而神對以色列無條件的應許包括保證祂不會永遠完全拋棄她。因為神的話語是根據祂神聖的正直和信實,即使是祂的選民棄絕並釘死祂的兒子,祂也不能反悔祂對他們應許的最終實現。保羅在羅馬書 11 章解釋和闡明的就是這個真理。
22. 保羅首先以反問的方式陳述真理。這個問題反映了他必須無數次處理的困惑和誤解: 【我且說、 神棄絕了他的百姓麼?斷乎沒有】(加11:1a)。
23. 【棄絕】這詞在原文的意思是推開。在新約中,這個動詞總是用在將之從自己身邊推開,表示遠離自己。因此,保羅不是在問神是否拒絕接受祂的子民歸祂自己,而是祂是否已將祂早已接納為祂自己的子民從祂身邊推開。
24. 保羅立刻回答了他自己的問題,宣告了他的信徒讀者應該明白的事情。對於那些了解神的性情,並了解祂對以色列的應許的人來說,答案可能只有一個:但願永遠不
羅馬書 【神沒有廢除祂的應許:以色列的餘數】(11:1-10) Page 4
會!不可能的!這就是羅馬書 11 章的簡潔主旨。神會違背祂對以色列的無條件應許?這是完全不可思議的。
25. 【斷乎沒有】(May it never be)這短語(願它永遠不會發生!)是希臘語中最強烈的否定詞。除了耶穌在祂的“葡萄園僕人殺主人的愛子”的比喻中使用過(路20:16),這個表達的方式在新約中只有保羅使用過,而且共十四次。僅在羅馬書就有十次。和這裡一樣,他幾乎完全用它來否定他所預期的讀者的誤解(例如羅3:4,6, 31; 6:2,15; 林前6:15; 加2:17) 。
26. 儘管以色列是不順服和固執的(羅10:21),但聖經中到處都有神永遠不會離棄祂的選民的應許。“耶和華既喜悅選你們作他的子民、就必因他的大名不撇棄你們”(撒上12:22)。這是神對以色列的信實,保證了她最終的救贖和恢復。
27. 耶和華藉著詩人對以色列人宣告(詩89:31-37),
89:31 背棄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誡命. 89:32 我就要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 89:33 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也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 89:34 我必不背棄我的約、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 89:35 我一次指著自己的聖潔起誓.我決不向大衛說謊。 89:36 他的後裔要存到永遠、他的寶座在我面前、如日之恆一般. 89:37 又如月亮永遠堅立、如天上確實的見證。〔細拉〕
28. 藉著另一位詩篇作者,神應許“ 因為耶和華必不丟棄他的百姓、也不離棄他的產業”(詩篇94:14)。儘管以色列繼續不忠,然而神“聽見他們哀告的時候、就眷顧他們的急難.為他們記念他的約、照他豐盛的慈愛後悔”(詩106:44-45)。神的恩典總是超過祂子民的罪。
29. 詩篇 105 篇是專門感謝和讚美神,因為祂與以色列有著不可改變和永久的約的關係。作者宣告,“他記念他的約、直到永遠、他所吩咐的話、直到千代、就是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向以撒所起的誓。他又將這約向雅各定為律例、向以色列定為永遠的約”(詩105:8-10)。
30. 以色列從被擄到巴比倫七十年回來後,利未人代表一個現在悔改的民族向耶和華說話,在祂面前承認人民反覆循環從邪惡到懺悔到寬恕再到恢復,然後又回到邪惡: (尼9:26-27;參考28-30)
尼9:26 然而他們不順從、竟背叛你、將你的律法、丟在背後、殺害那勸他們歸向你的眾先知、大大惹動你的怒氣。 尼9:27 所以你將他們交在敵人的手中、磨難他們.他們遭難的時候、哀求你、你就從天上垂聽、照你的大憐憫賜給他們拯救者、救他們脫離敵人的手。
31. 利未人繼續禱告說:“然而你大發憐憫、不全然滅絕他們、也不丟棄他們.因為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 神”(尼9:31)。雖然以色列只配被神定罪,但神自己對她的應許卻不是這樣,因為“ 我們的 神阿、你是至大、至能、至可畏、守約施慈愛的 神”(尼9:32)。
32. 主藉著耶利米向祂的子民保證:(耶30:10-11; 31:10)
30:10 故此、耶和華說、我的僕人雅各阿、不要懼怕.以色列阿、不要驚惶.因我要從遠方拯救你、從被擄到之地拯救你的後裔、雅各必回來得享平靖安逸、無人使他害怕。 30:11 因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也要將所趕散你到的那些國、滅絕淨盡、卻不將你滅絕淨盡、倒要從寬懲治你、萬不能不罰你.…………………………………………….。 31:10 …………………..、趕散以色列的、必招聚他、又看守他、好像牧人看守羊群.
33. 由於神對以色列所立的約的應許,那民族從來沒有,也永遠不可能被神完全拋棄。
34. 鑑於這個事實,保羅肯定神現在將以色列擱置一旁只是暫時的(11:1-10)。他這樣的肯定是藉著指出自己是一個相信基督的猶太人(11:1b),藉著指出神一直保存著以色列信祂的餘數(11:2-7a),並藉著指出神的啟示是針對不信的以色列人,他們的心對祂的恩典是剛硬(頑梗不化)的(11:7b-10)。
二. 猶太人中仍然有許多信主的(11:1b)
11:1 我且說、 神棄絕了他的百姓麼.斷乎沒有.因為我也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
1. 神沒有棄絕祂的選民,而將餘數擱置一旁的第一個證據是,保羅不僅是一個在基督裡的信徒,而且還是一個使徒(1:1),自己就是一個【以色列人】。
2. 雖然保羅在這裡沒有提起,但絕大多數早期的基督徒都是猶太人。正因為如此多的猶太同胞接受耶穌為他們的彌賽亞,保羅,以前曾叫掃羅,猛烈地迫害教會(徒8:1-3; 9:1-2)。在保羅信主之前,他是以色列人中最瘋狂仇視基督,仇視基督徒的猶太人。如果像他這樣一個棄絕基督的猶太人能夠得蒙神賜予得救的信心,福音就有大能拯救任何猶太人。
3. 然而,更重要的是,保羅自己的信主顯明神不可能拒絕所有的以色列人。他就是活生生的證明,正如神對以色列的應許不包括每一個猶太人一樣,祂對以色列的審判和棄絕也不包括每一個猶太人。保羅肯定不會用他的餘生,甚至多次冒著生命危險,去傳講一個他自己被排除在外的福音。
4. 保羅不是改信猶太教,而是生來就是猶太人,是真正的【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他接著論到的對象可能是【猶太教徒】,在哥林多後書,他曾說,“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林後11:13),保羅就問哥林多人,“他們是希伯來人麼?我也是。他們是以色列人麼?我也是。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麼?我也是”(林後11:22)。
5. 保羅不僅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他也【屬便雅憫支派的】。根據神學家查爾斯·霍奇(Charles Hodge)的說法,“猶大和便雅憫人,尤其是在被擄之後,是以色列最受寵愛的兩個支派,是神權人民的主要代表”。
6. 保羅在寫給腓立比教會的信中再次提到了這一卓越之處,他說,“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靠著了。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腓3:4-6)。但是,【屬便雅憫支派】只是一個世俗的卓越,就像他在此提到的其它各樣,他將其視為“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3:8)。
三. 神一直為自己保留以色列的餘數(11:2-7a)
11:2 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你們豈不曉得經上論到以利亞是怎麼說的呢.他在 神面前怎樣控告以色列人、說、 11:3 『主阿、他們殺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壇、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 11:4 神的回話是怎麼說的呢.他說、『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 11:5 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 11:6 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11:7 這是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著.惟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
1. 神沒有棄絕祂的選民,而將餘數擱置一旁的第二個證據是,神一直為自己保留了餘數,將之擱置一旁。從五旬節到現在,基督的教會中總是有信主的猶太人。
2. 保羅在此處對他在第1節的反問問題給出了直接而有力的回答:【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在11:1a中,“棄絕”一詞並不是指不接受(如拒絕一個申請),而是指不從自己這裡拋棄(拒絕曾經接受過的東西)。並不是神從來沒有接納過【祂的百姓】,而是祂不會完全,永久地拋棄那些祂在永恆的過去就【預先所知道的人】,就是那些祂很久以前藉著祂與亞伯拉罕的約接納為自己百姓的人。
3. 保羅所指的不是個別重生的猶太人或外邦人(雖然這應許基本上肯定與他們有關),而是指以色列這個民族,是蒙神揀選的一個群體;他們是羅9-11章的重點。11:2節 中所提到的【百姓】就是“悖逆和頑固”的以色列民族(羅10:21)。
4. 根據上下文,【預先所知道】(foreknew)的意思不僅是預先知道某件事情,而是確定它會發生。在聖經中,“知道”(to know)通常帶有親密的概念,例如夫妻之間一種以獻身和愛為特徵的親密。神的【預知】經常被用於祂與那些祂“從創立世界以前”(弗1:4)呼召屬於自己的人之間的親密和愛的關係。論到耶穌基督,彼得向在五旬節那天聚集的人宣告,“ 他既按著 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徒2:23)。神的定旨和祂的預知是等同的。對神來說,預知就是定旨和預定。
5. 彼得說信徒“就是照父 神的先見被揀選”的人(彼前1:1-2)。神預知那些將要得救的人,就像他預定那些將要得救的人一樣。保羅在這封書信的前面解釋說,“ 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8:29-30)。
6. 以色列是唯一神預先知道並預定成為祂的子民和接受祂的愛和恩典的民族。摩西對以色列人說,“因為你歸耶和華你 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你 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申7:6-8)。
7. 因為神在創世之前就預知並預定要永遠將祂特別的愛放在以色列身上,所以祂永遠不能完全棄絕他們。這樣做會使祂神聖的應許失效,使祂神聖的信實無效,破壞祂神聖的正直,並損害祂神聖的愛。神沒有完全棄絕以色列的最大證據之一,就是神以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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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慈繼續為自己保存的那些餘數。從神呼召亞伯拉罕的那一天到基督帶著榮耀和審判再來的那一天,從來沒有,也永遠不會在地上沒有信主的猶太基督徒的時候。
8. 保羅提醒他的讀者,【經上論到以利亞是怎麼說的呢.他在 神面前怎樣控告以色列人、說、『主阿、他們殺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壇、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參考王上19:10)。
9. 當他的生命受到耶洗別的威脅時,即使是虔誠,而且通常無所畏懼的以利亞也變得恐懼和沮喪,自憐地認為他是地上唯一的信徒。但神對他的回應是:【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參考王上19:18)。
10. 【神的回話】(divine response)帶有神聖的神諭或啟示的概念。藉著祂直接的話語,耶和華向以利亞保證,還有【七千人】仍然忠於真神,【未曾向】邪惡的耶洗別和她的祭司所帶領大多數以色列人向崇拜的異教神【巴力屈膝】(參考王上19:9-18)。
11. 當耶和華呼召以賽亞去傳道時,祂警告以賽亞,大多數的人不會聽,也不會悔改,只會留下一小部分聖潔的餘數,就像一棵樹被砍伐後留下的樹樁(賽6:9-13)。以賽亞的這段經文“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是新約中引用最多的舊約經文(例如太13:14-15;可4:12;路8:10;約12:40;徒28:26)。這樣的反覆引用,強調一個真理:神使那些故意對祂視而不見的選民瞎眼。
12. 當神的子民被擄到巴比倫時,他們中間大多數人拒絕轉向神。但少數人,包括但以理、以西結、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末底改和以斯帖在內的敬虔餘數,仍然對耶和華忠心。瑪拉基保證這些信徒,他們的名字記錄在耶和華的“紀念冊”上(瑪 3:16)。
13. 當以色列的彌賽亞,耶穌基督,來到世上時,這背道的民族棄絕了祂,並將祂釘在十字架上。但在耶穌出生之前,以色列有一群敬虔的餘數,包括撒迦利亞和以利沙伯、馬利亞和約瑟。有一群敬虔的餘數,包括西面、亞拿,和伯利恆附近的牧羊人,在耶穌還是嬰兒的時候就接受,並敬拜耶穌。在耶穌傳道期間,越來越多的猶太人轉向祂,認祂為主和救主。五旬節增加了大約3,000名信徒,其中大部分是猶太人(徒 2:41),不久之後又增加了5,000人(徒4:4)。到使徒行傳第4章末尾提到的事件發生時,有人估計僅在耶路撒冷,可能至少有20,000名猶太基督徒。
14. 保羅接著說,【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在保羅寫下這些話的時候,整個羅馬帝國,甚至更遠的地方,無疑已經有數十萬猶太基督徒。
15. 【揀選的恩典】可以被翻譯成以恩典揀選。就像歷代的所有信徒一樣,在保羅時代相信的猶太人【餘數】不是因為他們屬靈的配得或道德上的善行而被揀選的;顯然不僅是根據他們的種族血統,而是【照著】神主權的揀選,祂仁慈的選擇。在創世之前,神恩慈地預定了祂對亞伯拉罕肉身後裔的選擇,這些後裔也將成為祂的屬靈後裔。
16. 作為蒙揀選的猶太人的餘數的一份子,保羅解釋說,“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提後1:9)。
17. 正如保羅在本書信中已經詳細解釋過的(例如3:21-31; 5:2,20-21; 9:11),如果神的救恩是出於恩典,那麼它就不再是因著行為,否則恩典不再是恩典。
18. 總結他剛才所強調的,保羅問道,【這是怎麼樣呢】?再次回答他自己的問題,他說,不信的【以色列人所尋求的,他們沒有得著,唯有(靠神的恩典)蒙揀選的人得著了】。
19. 【所求的】(is seeking for)的意思是正在尋找,表示強烈、勤奮的尋找。保羅時代的猶太人非常虔誠,保羅在前一章已經承認了這一點,“我可以證明他們向 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羅10:2)。因為他們的熱心集中在自己假的義上,而不是神真正的義上,“就不服神的義了”(羅10:3)。因此,他們沒有承認或接受耶穌基督;祂是“律法的總結,使凡信祂的人都得著義”(羅10:4)。但那些神為自己揀選的人確實尋求他的義,並且靠祂的恩典【得著了】。
20. 在末世,神會為祂自己在特別的一群144,000猶太人的餘數蓋上印記,他們將免受敵基督的迫害,並在那些日益變壞和墮落的日子裡作祂的見證人(啟7:1-8; 14:1-5)。最後,保羅在本章後面向我們保證,“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 11:26)。
四. 以色列人的餘數是神的啟示(11:7b-10)
11:7 ………………………………………….、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 11:8 如經上所記、『 神給他們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見、耳朵不能聽見、直到今日。』 11:9 大衛也說、『願他們的筵席變為網羅、變為機檻、變為絆腳石、作他們的報應. 11:10 願他們的眼睛昏矇、不得看見.願你時常彎下他們的腰。』
1. 神沒有棄絕祂的選民,而將餘數擱置一旁的第三個證據是,神只使那些拒絕相信的猶太人的心剛硬。
2. 【頑梗不化】(were hardened)的意思是被變得剛硬,是被動的,表明剛硬是由外在的力量引起的。外在的力量就是神,正如聖經所寫,“耶和華到今日沒有能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參考申29:4; 賽29:10)。申命記代表律法,以賽亞代表先知。律法和先知都證明了神以祂的主權,預定了人心的剛硬。但這種剛硬既不是反覆無常的,也不是不公正的。神只會使那些拒絕祂仁慈的公義,而對祂的恩典剛硬的人的心剛硬。
3. 神使法老的心剛硬(例如,出4:21; 9:12; 10:20),因為法老心甘情願地“就硬著[自己的]心不肯聽他們”(出8:15; 8:32; 9:34; 10:1)。
4. 在最後的晚餐中,耶穌說:“看哪、那賣我之人的手、與我一同在桌子上,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路22:21-22)。神的公義預定猶大的背叛與猶大自己不義的意圖是密不可分的,他必須要為此永遠負責。聖經中最大的奧秘之一是神主權的預定和人的個人責任並存。神使人的心剛硬,與人自己的心剛硬是分不開的。
5. 保羅再次引用舊約,引用大衛的話,“願他們的筵席變為網羅、變為機檻、變為絆腳石、作他們的報應.願他們的眼睛昏矇、不得看見.願你時常彎下他們的腰”(參考詩69:22-23)。詩篇69篇是舊約中最奇妙的彌賽亞篇章之一,也是新約中引用最多的一篇詩篇。就像詩篇 22 篇一樣,它是對彌賽亞苦難和悲傷的哀嘆。這也是詛咒的話,對造成痛苦和悲傷的神的敵人發出一個詛咒。
6. 【筵席】的餐桌(table)通常被認為是一個安全、歡樂,和寄託的地方。但不敬虔和自以為是的人的餐桌將【變為網羅、變為機檻】。猶太人認為神的話語,特別是摩西五經(Torah),是他們的精神寄託;也確實如此。但由於他們悖逆的不信,那話語成了對他們的審判、【絆腳石】,和報應。
7. 對歷史最可悲的評論之一是,如此多的人將信任寄託於會給他們帶來詛咒的事物上。所有假宗教(異教、邪教、不合聖經的基督教,以及所有其他類型的宗教)都呈現出假的救贖方法。他們的跟隨者越以謊言為真,他們就越難以接受耶穌基督的真福音,即生命的糧。
8. 隨著以色列繼續棄絕神,她在靈性上漸漸變得盲目;盲目到一個程度,以至於她認不出來自己的彌賽亞和救主。正如大衛以義憤為自己的百姓的罪禱告一樣,以色列的【眼睛昏矇,不得看見】。因為以色列拒絕看到神的事,神批准了她自願的失明。彎下他們的腰】暗示了盲人走路時有時彎腰駝背的姿勢,他們在一條看不見的路上摸索著,走向一個未知的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