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研經釋義》約翰福音 6:60-71
前段經文(41-59節)中,耶穌說了難懂的話:「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56節)主的肉可吃?主的血可喝?不只是猶太人聽不懂,當時的門徒也聽不明白,今人初讀這話也不易懂!按字義釋經法,字面的意義無法解釋時,可按靈意解。所以,吃主肉、喝主血無法按字面解,就可以、也必須按靈意解。這可從耶穌向他們解惑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看出(63節)。祂指的不是「肉體的」血與肉,而是祂替死的救贖和祂所說的話語。正如15章7節說的:「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
聽了耶穌的話而相信、又跟從祂的人就有永生,與主建立生命相連的關係,今生得幫助,永世中還會「永遠活著」(意思是靈魂不會因肉身的死亡而與神隔絕,將來還會得復活的身體),信靠耶穌真是有福!今天讓我們堅定地信靠祂,並向耶穌基督獻上我們的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