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的良性循環
今日主題:恩典的良性循環
決心應用:你又在無意中犯罪並被赦免的經驗嗎?身為得著救恩的信徒,你可以做什麼來啟動饒恕和愛的良性循環?
書20:1-9
有時候,人會無意中殺了人。雖然不是故意的,但仍是明確的罪行。而神卻吩咐約書亞說,要為這樣的人設立逃城。因為他不是與人有仇恨,所以「不可把他交在報血仇者的手裡」。在當時如果有人被殺,他的家人可以為他報仇而且是一件光榮的事。為了阻斷殺人者和報仇者之間的惡性循環,神就為「無意中誤殺人的」設立逃城。「他要住在那城裏,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等到那時的大祭司死了,殺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v.6) 犯上殺人罪,不管是不是故意的,都必須受審判。大祭司的死象徵新時代的到來,這使我們聯想到基督永恆的代贖。若不是基督為我們代贖,就無法得著赦罪的恩典。
因此,我們不能說,因為基督有赦罪的恩典,所以我們就可以持續在罪中享樂。也難怪保羅會說:「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羅6:1) 主耶穌開啟饒恕和愛、恩典之門,不是要我們在罪中來去自如。
>>>>>神親自阻斷罪的惡性循環之通道,並使用人開啟愛與恩典的良性循環之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