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筆記2020年1月28日 讀經:伯6:1-30
回應:本章和第七章均為約伯回答以利法的話。他不認為自己的受苦是件小事,他為自己的無辜力辯。從這裡我們可看出他的好友以利法不但未能說服他,反而令他更痛苦;須知人的話語是無法安慰人心,唯有上帝的話才能滋潤人心。約伯他的答辯可分為兩部分來看:(一)為他的訴苦辯護(伯6:2-13);(二)申訴神待祂的嚴苛(伯7:1-21)。然約伯說他知道生命在神手中,願神取去他的性命;他確知自己未犯罪,沒有違棄神的話語,即使神要取走他的命,他也會以此(自己的辯護)為榮。(伯6:8-9惟願我得著所求的,願 神賜我所切望的;就是願神把我壓碎,伸手將我剪除。)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所信的神,祂願意聽我們的辯護,但千萬不要不敬畏及順服神的旨意,這是我們做神兒女需遵守的事,如伯6:10所說:「我因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就仍以此為安慰,在不止息的痛苦中還可踴躍(堅固自己)。」。盼望我們日常所做每件事,都能遵照神的旨意(聖經內容)去行,不要違背神所說的每句話。(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