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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16 : 13-22

「你把禾場的穀、酒醡的酒收藏以後,就要守住棚節七日。

不可空手朝見上帝

主題信息: 不可空手朝見上帝
本段繼續談到節期,就是第三個大節期「住棚節」, 以及關於審判要公正的一些經文。

一、住棚節
「住棚節」是以色列人的第三個大節期,它是屬於秋天的節期,在住棚節之前半個月,先有吹角日,以及五天前的贖罪日,這都是全國性的節期(請參考利未記禱讀 本)。到了七月十五日,一直延續到二一日,他們要守「住棚節七日」。秋天是收成的日子,他們把「禾場的穀、 酒醉的酒收藏以後」,等於數算了上帝今年豐富的賜福之後,他們就要「歡樂」。這樣的歡樂形成一個極大的歡慶慶典,一直到現在,以色列每年還是以住棚節為他們最大的慶典,甚至許多外邦人,特別是列國來的基督徒,都到耶路撒冷與猶太人一同歡慶。照例,它也是一個「奉獻禮物」的時刻,因為不可「空手朝見」上帝。

二、要按公義審判
從十六章 18 節開始到十八章結束,是對第五誡「當孝敬父母」的詮釋。它的重點在於談到各式的權柄關係, 父母只是人類社會中權柄的基本模式,在此基本模式之上,會發展出各種不同的權柄模式。本段就在談官長的審判之權,要如何保障被權柄者的利益。
首先論到審判官的設置「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 判官和官長」,他們的責任就是「按公義的審判斷百 姓」。他們的審判有幾個重點,一是「不可屈枉正直」, 「屈枉正直」就不是公義的審判。在聖經中,審判是上帝 獨有的權柄,地上的審判不過是要反樣映天上的審判,因詩篇第二篇說「現在,你們君王應當省悟!你們世上的審判官該受管教!」(詩二10)意思就是說地上的審判者 不能憑自己的好惡審判,而必須追求上帝的審判成就在地 上。其二他們「不可看人的外貌」,箴言說「將事察清乃 君王的榮耀」(箴二五 2),也就是說必須察出隱情,而 不能僅以眼見為憑。所羅門王在二女之間判斷何為孩子的 母親,就是察清真象(王上三)。以賽亞預言將要來的彌賽 亞是「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也不憑耳聞」(賽十一3) 其三就是「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 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審判者藉權柄追求的不是被 審判者的利益,而是自己的利益,就偏離這權柄的真正意 義。這真是對權柄所下的最好的定義。

三、不可為自己立柱像
本段中夾了一段不可「不可立柱像」,與「拜天象」 (見下段)的經文,似乎暗示偶像崇拜會導致他們的眼睛 被蒙蔽,無法作出屬上帝的判斷。

默想:
我是否看重主赋予我的各種權柄,而以此權柄尋求主的判斷,好帶給被我權柄者最大的利益?

禱告:
親愛的主,審判屬乎你,幫助我在每件事上,追求你的判斷,讓你的治理成就在地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