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8章28-39節
1/21 /2022 羅馬書8章28-39節: 講義(徐興緯弟兄)
終極的保證
1. 絕對可靠的榮耀的保證(8:28)
8:28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 對基督徒而言,這節經文包含了聖經中最榮耀的應許。它的重要性是激動人心的,絕對包括了所有一切與一個信徒的生命有關的。這美妙的應許包括了四個要素,繼續了保羅有關一個信徒在聖靈裡永遠得救的教導:它的必然性,它的範圍,它的受惠者,和它的來源。
1) 保證的必然性(8:28a)
8:28 我們曉得…………………….。
I. 這四個簡單的字表達了基督徒在聖靈裡絕對必然的永恆得救。保羅不是在表達自己的意思,而是根據神話語的絕無錯誤的真理。保羅不是一個普通人,他是一個使徒,是神藉著聖靈向人啟示祂的真理的管道。因此,他以神的權威肯定,身為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徒,毫無疑問地【我們曉得】,我們生命中的每一個細節都是在神的手裡,而且神使用這些細節來不但彰顯祂自己的榮耀,也賜給我們無限的福氣。
II. 【我們曉得】帶有“應該知道”的意思。不幸的是,有史以來,許多基督徒不相信神保證信徒永遠得救。這種否認是因為他們錯認為得救是人與神合作的結果。神是不會失敗的,但人會失敗;因此,有人的成分在內,救恩是無法保證的。然而,相信得救是單靠掌主權的神,導致對永遠得救的確定,因為,在這事上神單獨負責,就絕不會失敗。進一步,保羅說神已經將永遠得救的真理啟示我們,因此所有的信徒只要相信神的話語,就可以確實【曉得】這現實的安慰與盼望。神的兒女永遠不要害怕被趕出天父的家,或害怕失去他的天國國民的身份。
2) 保證的範圍(8:28b)
8:28 ……………萬事都互相效力(God causes all things work together)、……………..得益處(for good)、 …………………..。
I. 信徒得救的把握,就如它絕對的必然性,是沒有限制的。就如在信徒身上的每一項保證,【神】就是其保證人。祂使信徒生活中的【萬事】成為祝福。
II. 保羅強調【神】自己帶給祂的子民【益處】。這偉大的應許並不是口頭的聲明,而是需要神的行動來應驗的。神永遠得救的法令是藉著祂的兒子和聖靈的工作來直接地,親自地,和仁慈地執行。希伯來書記載:“凡靠著他進到 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來7:25)。之前,保羅說,“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 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8:26-27)。
III. 【萬事】(all things)包含一切。沒有條件。沒有限度。所有存在或發生在天上或地上的事“都不能叫我們與 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8:39)。
IV. 保羅不是說神不讓祂的兒女經歷會傷害他們的【事】。反而他是在證明主將所有祂允許發生在祂的兒女身上的事,即使是不幸的事情,至終轉變為祝福。
V. 無論我們的情況,我們的受苦,我們的逼迫,我們罪惡的失敗,我們信心的不足, 在所有這一切中,也在所有其它的事中,我們天上的父會作工來產生我們最終的得勝和蒙福。這真理的必然結果沒有什麼最終會對我們不利的。神將會將我們所受的任何暫時的傷痛變成我們福祉(林後12:7-10)。
VI. 【互相效力】(work together)的意思是許多不同的要素一同發生作用,產生了一個效果,比每一個要素單獨產生的效果的總和更大,並且常常是完全不一樣的。
VII. 不是萬物自己湊在一起,產生了益處。保羅清楚說明這完全是神的大能和旨意使【萬物都互相效力】。
3) 保證的受惠者(8:28c)
8:28 ………………………、叫愛 神的人………..、………..被召的人。
• 蒙【萬事互相效力…得益處】的應許只給神的兒女。【愛神的人】和【被召的人】是許多新約聖經用來形容基督徒的稱呼中之二。從人的觀點,我們是【愛神的人】,而從神的觀點,我們是【被召的人】,也是得神益處的受惠者。
a) 受惠者是愛神的
I. 首先,保羅形容永遠得救的受惠者為【愛神的人】。蒙救贖的人【愛】滿有恩典的【神】,因為神救了他們。由於他們的墮落和罪惡的本性,未蒙救贖者恨惡神;即使他們可能有許多的說詞否認這一點。當神藉著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祂清楚地將愛祂與恨祂的人分別出來。在十誡中,神告訴祂的子民,“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5-6;參考申7:9-10; 尼1:4-5; 詩69:36; 97:10)。在神的眼中,只有兩種人,愛祂的與恨祂的。當耶穌論到這真理,祂說,“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太12:30)。
II. 即使在與摩西立約時,當神以一種獨特的方式與祂的選民來往,任何人,即使是一個外邦人,只要信靠祂,就被祂接納,並被歸類為【愛神的人】。神的救贖包括了“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他、要愛耶和華的名、要作他的僕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他約的人”(賽56:6)。
III. 新約聖經中也同樣明說那些屬於神的人愛祂。保羅提醒哥林多人,“『 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2:9; 參考賽 64:4)。在書信後頭, 他又宣告,“若有人愛 神、這人乃是 神所知道的”(林前8:3)。
IV. 雅各說那些愛神的人,也就是信徒,蒙應許得主永遠“生命的冠冕”(雅1:12)。保羅指基督徒為“誠心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弗6:24)。
b) 受惠者是被召的
I. 第二,保羅形容永遠得救者為【被召的人】。就如我們的【愛】是從神來的,我們【被召】入祂的家庭也是從神來的。無論如何,我們對救恩的主動和神的供應都是從神來的。在墮落和罪惡的狀態中,人只能恨神,因為,無論他們如何想,他們畢竟是祂的仇敵(羅5:10)和祂的可怒之子(弗2:3)。
II. 當耶穌說,“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22:14),祂指的是福音從外面呼召所有人來相信祂。在教會歷史中沒有一件事比這更清楚,就是許多(或者多數)人聽到了福音的呼召,卻沒有接受它。
III. 但在新約書信中,“召”這個名詞帶有不同的意義,指神在一個信徒心裡,以祂的主權【召】他重生的工作,並賜給他在基督裡的新生命。保羅在以下兩節經文(8:29-30)解釋了【被召的人】的意思。在那裡他論到神學家常常指的“神有效的呼召”。意思就是所有【被召的人】都蒙神揀選,蒙神救贖,並最終得榮耀。他們很確定地被神預定為祂的兒女,並且成為祂兒子的模樣。
IV. 信徒從來不是因他們的行為,或為他們自己的緣故而蒙【召】。希伯來書11章非常清楚地說,“相信神”永遠是蒙救贖的唯一途徑。信徒絕不是因他們的所是或他們的所為而得救,而是完全根據神的所是和祂所完成的救贖大工。我們蒙救贖,因為“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提後1:9)。因為我們蒙救贖是完全根據神的旨意,藉著祂的大能,福音永遠可以完成和確保“運行在信主的人心中”的救贖大工(帖前2:13)。
V. 正如保羅在第10章解釋的,神在呼召人信主時也使用人的因素。“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羅10:14)。
VI. 藉著神話語的內容,特別是福音信息的真理,並聖靈的大能,神將人帶到祂自己面前。彼得簡明地提到一個原則,“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 神活潑常存的道”(彼前1:23)。保羅有提到另一個原則,“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12:13; 參考約16:8)。
4) 保證的源頭(8:28d)
8:28 ………………………………、就是按他旨意…………..。
I. 保羅指出使信徒永遠在基督裡的源頭是神。神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在祂的兒女身上,因為這是【按祂旨意】。
II. 保羅延伸並澄清在29-30節中的【按他(神)旨意】的含義。簡單解釋,神廣大的旨意是賜給全人類救恩。當主在祂地上事工開始時,宣告,“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3:16-17)。彼得在後書中說,神不想審判任何人,而是“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
III. 然而,在羅8:28節中,保羅所論到的是狹義的神的旨意,就是祂的計劃要救贖那些祂所呼召的,並“預定效法他兒子的模樣”(29節)。重點是神的主權的救贖計劃,在創世之前就已經定了。
2. 救恩的目的和進展(8:29-30)
8:29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8:30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
榮耀。
• 從初期教會開始,基督徒多次爭論一個信徒是否可能失去他的救恩。即使與許多認真的信徒的認知不同,聖經清楚地教導每一個真正得救的人必永遠得救。我們絕不會失去神藉著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的屬靈生命。羅8:29-30可能是在神話語中最清楚直接呈現了這個真理的一處經文。在這兩節經文中,保羅啟示了神的主權救贖的樣式,從祂永恆預知一個信徒的救恩,到祂最終在榮耀中的完成。
1) 救恩的目的(8:29c,d)
8:29 ………………..、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 保羅在28節引進了信徒永遠得救和神救贖的旨意的真理。他說,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28節)。神的呼召在先,一個人才可能聽見這呼召,並因著信回應了從神來的呼召。因為神使在信徒生活中的萬事都互相效力,使信徒得益處,帶來救恩的把握。從另一角度來看,任何邪惡不可能對一個信徒造成任何極度的傷害。
• 在29節中,保羅述說了神賜罪人永遠得救的兩個目的:使信徒【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並【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a) 效法基督的模樣(8:29c)
8:29 …………….效法他兒子的模樣………………..
I. 在創世以前,神選
擇將信徒從罪中拯救出來,為了使他們可以【效法他兒子(耶穌基督)的模樣】。結果,每一個真信徒不可改變地得到完全的義,如同一個神為祂自己新造的像祂兒子的人,而祂兒子將住在他們裡面,並與祂在天上作王,直到永遠。神為祂自己救贖了一個永遠聖潔,像基督的族類,是祂天國裡的國民和祂家中的兒女。一個信徒失去救恩等同神的旨意的失敗和審判那些祂以祂的主權揀選蒙救贖的人入地獄。這件事將會使不能說謊的神毀了自己所立的約,就是在創世前所立的約。這將使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印在祂所揀選的兒女身上的印記被違背和廢除(參考林後1:22; 弗1:13; 4:30)。
II. 因此,神必定會完成在每一個信基督的罪人身上的救恩。保羅已經肯定地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8:1),聖靈內住在每一個信徒心裡(羅8:9),每一個信徒在今生已經是神的領養的兒女,“ 因為凡被 神的靈引導的、都是 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 神的兒女”(羅8:14-16),這些兒女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 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8:17),這些兒女 “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 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8:26-27)。
III. 雖然這個真理是如此浩大和奇妙,即使憑一個蒙救贖的人的智力也難以明白,新約聖經卻隱約讓我們看見【效法他兒子(基督)的模樣】是怎麼回事。
IV. 首先,我們將在身體上像基督。有一天,主要“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3:21)。
V. 第二,更重要的,我們雖然不會變成神,但我們在屬靈上會像基督。我們不朽壞的身體將會充滿了基督的聖潔,而且我們將在外表和內在都如我們的主。希伯來書的作者讓我們看到神以祂的恩典救贖那些信祂兒子,並模成祂兒子模樣的計劃,“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著 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來2:9-11)。
b) 使基督卓越(8:29d)
8:29 ………………………..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make Christ preeminent [卓越]).
I. 神救罪人的至高目的是要藉著使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在救贖計劃中的卓越(preemminent)而得榮耀。按照本經文,神的目的是【使他兒子(基督)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II. 在猶太人文化中,一個家庭中的【長子】有特權的地位。【長子】這字常被比喻性地用來形容“卓越”。
III. 在新約經文中,【弟兄】這個名稱常被用作信徒的同義詞。神在祂救贖的計劃中的主要目的是使祂的愛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意思就是基督在神的兒女中成為獨一的卓越。那些信祂的人成為神領養的孩子,而耶穌,神真正的兒子,滿有恩典地屈尊自己,稱他們為神家庭中祂的弟兄(太12:50; 約15:15)。神的目的是使我們像基督,為的是創造一個偉大的蒙救贖和得榮耀的人類,由祂來掌權,並永遠卓越。
IV. 在腓利比書中保羅描述神榮耀基督的目的,“所以 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腓2:9-10)。身為蒙神救贖的兒女的至終目的將是在永恆中敬拜讚美神所愛的【長子】,我們卓越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在歌羅西書中,保羅進一步解釋基督不但現在是“教會全體之首”,祂也是“元始、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異端常將長子解釋成神最先創造的。)
V. 神最初創造的目的是要造一個有祂形象的子民,在凡事上來事奉祂,順服祂,榮耀祂。 但當亞當和夏娃背叛後,遠離了神,給他們自己和所有後來的人類帶來詛咒。神就提供另一種方式,讓墮落的人類回歸祂自己身邊(浪子回家)。
VI. 這方法就是由祂無罪的兒子擔負全人類的罪孽,“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賽 53:6)。 那些相信耶穌為他們的緣故和以恩典犧牲自己的,會從他們的罪中被拯救出來,並獲得神自己的榮耀。
VII. 我們感謝神給我們救恩和永生,平安和喜樂。但我們更應當感謝祂給我們言語無法形容的特權,可以榮耀基督直到永遠。
2) 救恩的過程(8:29a,b,30)
8:29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又)預先定下……. 8:30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 保羅在此處描述神拯救計劃的過程,可以分成五個環節:預知,預定,呼召,稱義,和榮耀。
• 這五個環節好像一條項鍊,是不可中斷的。彼此之間用【又】(He also)字串聯起來,缺一不可。神所預知的人必定會被預定,被呼召,被稱為義,和得榮耀。在時間方面,神拯救人的要素是從亙古到永恆,對每一個過去,現在,以後的信徒來說都是如此。在基督裡的安全是絕對的和不可改變的,對每一個屬神的人都是如此。因為神是不受時間限制的,因此意義上這五個元素不但是連續的,也是同時發生的。在神的眼中,每個信徒是獨特的,但從另一角度來看,所有信徒是難以辨別的。
a) 預知(8:29a)
8:29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
I. 救贖是從神的【預知】開始的。最主要的,一個信徒是【祂預先所知道的人】。救恩不是因一個人決定接受耶穌基督為主和救主才開始的。聖經清楚說明悔改的信心對得救是非常重要的,是我們第一步對神的回應,但悔改的信心並不是得救過程的開始。因為保羅從神的角度描述得救的計劃,在這兩節經文中沒有提到人的信心。
II. 由於神的全知(omniscience),祂肯定可以看到歷史的結束,甚至更遠,即使最不重要的事情中的最小細節祂也事先知道。但根據這真理而認為神只要看將來誰會信主,就揀選這個人得救恩的論點既不符合聖經,也不合邏輯。若這是正確的,不但得救是從人的信心開始,也令神不得不給他救恩。在這個計劃中,神就不是主動的,而祂的恩典也不算是恩典了。
III. 這就會引起這樣的問題,“如果神早就知道有些人會拒絕祂,那為什麼神要創造不信者?祂為何不只創造信徒”?另一個難以回答的問題將會是,“若神給救恩是根據祂預先知道哪些人會信祂,那麼這些人的得救信心從何而來”?這不可能從他們墮落的本性來的,因為天然犯罪的人是與神為敵的(羅5:10; 8:7; 弗2:3; 西1:21)。在人的肉體的本性中,沒有什麼會促使他來信他所悖逆的神。沒得救的人是瞎眼的,對神的事是死的,沒有反應的。在他裡面沒有任何得救信心的源頭。保羅曾宣告,“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 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纔能看透”(林前2:14)。“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 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 神的像”(林後4:4)。
IV. 神的全知的完全真理是難以理解的,即使對基督徒也是如此。無論我們多愛主,並學習祂的話語,我們不能理解這一類的奧秘。我們只能相信已經清楚說明的神的話語,就是神確實預先知道每一個人的信心。我們也相信神的啟示,就是雖然人若沒有意志與行動的信心,就不能得救,然而得救的信心,就如其它方面的信心,是單單從神來的,而且是神賜予的。
V. 神的【預知】(foreknowledge)不是指神的全知(omniscient)導致祂的預見(foresight,先見之明),而是指祂的預先注定(foreordination)。祂事先不單看到信心,而且事先命定它。當彼得寫基督徒“就是照父 神的先見(foreknowledge)被揀選”(彼前1:2)時,他心裡想到的是同樣的事實。當彼得寫 “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 神知道的”(彼前1:20)時,他用了同一個詞“預先被神知道”。這個名詞在這兩處經文中是意思是相同的。信徒被“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同樣地,“基督預先被神知道”。這意思不是“預見”(foreseen),好像神是一個被動的旁觀者,而是指一個神預定的揀選。就如神對耶利米說,“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耶1:5)。耶穌也說過同類的知道,就是當祂說,“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約10:14)。這是預知一個預定的親密關係。
b) 預定(8:29b)
8:29 ……………..、就預先定下………………..
I. 【預知】是神的救贖計劃的開始,接著就是神的【預定】,即神揀選行動的結束。 【預定】的字面意思是預先標記、指定,或確定。 主已經預定了每個相信他的人的命運。 正如耶穌按著神預定的計劃和預知被釘十字架(徒 2:23),神也【預定】每一個信徒藉著這個贖罪祭而得救。
II. 在以弗所書的開頭,保羅以這個榮耀的真理鼓勵以弗所的信徒,說,“就如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1:4-5)。
III. “現代福音派”給人的印象,認為一個人信基督是取決於他自己的決心和意志。但首先我們能成為基督徒不是因為我們決定信基督,而是基督在創世以前就預定了。我們能夠選擇祂因為祂先選擇了我們,“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在後幾節,保羅重申這個真理,“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這恩典是 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弗1:7-9)。然後,他又說,“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得或作成〕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弗1:11)。
c) 呼召(8:30a)
8:30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
I. 在神的救贖計劃中,預定帶來呼召。那些蒙【召】的人就是那些聖靈在心裡動工,帶領他們得在基督裡的得救信心。
II. 保羅告訴我們有關神在我們裡面的呼召,不是來自外面的傳福音。來自外面的呼召是重要的,因為“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羅10:14)。但這外來的呼召不能得到信心的回應,除非神已經藉著聖靈在裡面呼召了這人。
d) 稱義(8:30b)
8:30 ………………………...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
I. 神救贖大工的下一個元素是稱那些信祂的人為義。在他們蒙神呼【召】之後,祂【又稱他們為義】。就如預知,預定,和呼召是神專有的工作,稱義也是如此。
II. 稱義是指一個信徒被神稱在祂面前為義。因為“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3:23),人只能“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3:24)。
e) 得榮耀(8:30c)
8:30……………………………….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I. 就如預知,預定,呼召,和稱義,【得榮耀】與其它元素是不能分開的,並且單單是神的工作。
II. 在提到祂【所稱為義的人】,祂【又叫他們得榮耀】,保羅再次強調信徒的永遠得救。如上所述,沒有一個神預知的人會沒有被預定,呼召,稱義,和最終得榮耀。身為信徒,我們絕對肯定地知道等候我們的是“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4:17)。
3. 確保救恩的詩歌(8:31-39)
8:31 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 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 8:32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 8:33 誰能控告 神所揀選的人呢.有 神稱他們為義了。〔或作是稱他們為義的 神麼〕 8:34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 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有基督云云或作是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 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的基督耶穌麼〕 8:35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逼迫麼、是飢餓麼、是赤身露體麼、是危險麼、是刀劍麼。 8:36 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 8:37 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8:38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 8:39 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 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1) 介紹(8:31a)
8:31 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 ……………………..。
I. 【既是這樣,還有什麼說的呢】的英文翻譯是 “What then shall we say to these things”?這些事情(these things)就是在本章所提出的議題。接著,他在31-39節所說的是與基督代罪的真理相關的,但焦點卻是特別在確然得救上,就是祂的贖罪確實給那些信祂的人帶來救恩的把握。
II. 保羅知道許多害怕的信徒仍然懷疑他們得救的把握,而假師傅藉此懷疑從中取利。為了給這樣的信徒需要的保證,保羅說明了神對兩個相關的問題的答案:一個信徒會因為任何人或任何環境失去他的救恩嗎?
2) 可能威脅我們安全的人(8:31b-34)
8:31 ………………………... 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
8:32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
8:33 誰能控告 神所揀選的人呢.有 神稱他們為義了。〔或作是稱他們為義的 神麼〕
8:34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 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有基督云云或作是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 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的基督耶穌麼〕
I. 按希臘文法的解釋,31節中的【若】字不是“假如”,而是肯定的意思。因此我們可以將31節下半節解讀成“因為神幫助我們,……”。言外之意就是若有任何人可以奪去我們的救恩,他必須比神強大,因為神既是救恩的賦予者,也是救恩的維護者。保羅其實是在問基督徒 “不能想像誰能廢除我們不被定罪的地位?”(羅8:1)。
II. 保羅問,【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怎麼可能神為信祂的人捨了自己的兒子,然後將其中一些祂用基督的寶血買贖的信徒拋棄在祂的家和祂的國度之外?難道神為信徒在他得救之後所作的比祂在信徒得救前所作的會更少?難道祂為祂的兒女所作的會比祂為祂的仇敵所作的更少?神如此愛我們,當我們還在作罪人的時候,祂為我們的緣故捨了祂的兒子來拯救我們,難道在我們的罪被潔淨,在祂的眼中被稱為義後,祂反而轉身不顧我們?
III.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不單是我們救恩的根基,同時也是我們得救的保證。因為當我們還被定罪的時候,父是如此愛我們,“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 神的義”(林後5:21),祂“照我們父 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加1:4)。
IV. 耶穌應許所有屬於祂的人,“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14:2-3)。主不允許任何屬祂的人再次流離失散,反而應許他們一個永遠的住處,與祂永遠同在。耶穌也向我們保證聖靈將永遠與我們同在(約14:16)。什麼樣的權能可以將那些神永遠拯救的人從祂那裡奪去?
V. 保羅問,由於每一位信徒有神的保守,【誰能控告 神所揀選的人呢.有 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世界和撒旦不斷【控告神所揀選的人】,但這些控告在主面前完全無效,因為祂已經【稱他們為義了】;祂就是那位決定誰在祂面前為義的。他們已經被宣告永遠無罪,並在基督耶穌裡不再被定罪了(羅8:1),祂就是唯一能定罪的人。神設定了律法,啟示了律法,解釋了律法,並實施了律法。神藉著犧牲祂的兒子,使那些信祂的人都滿足了所有律法的要求。
VI. 撒旦和不信的世界控告信徒的罪不見得是錯的。很明顯的,我們仍然犯罪是事實。即使對我們的控告是真實的,也不能成為我們沉淪的理由。因為我們所有的罪,過去的,現在的,以後的已經被基督的寶血所遮蓋,而披戴在我們身上的是義袍。
VII. 我們可能懷疑救主自己是否會收回我們的救恩。針對這問題,保羅宣告,【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 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因為耶穌不斷為所有信徒(神所揀選的人)代求,對【神所揀選的人】而言,“他們永不滅亡”,並且“誰也不能從我父的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8)。若【基督】收回祂的救恩等於祂與自己作對,並且使祂自己的應許落空。基督不會提供暫時的屬靈生命,然後將之收回,因為這將顯出祂所賜的生命不是永遠的。
VIII. 保羅在34節中啟示了在基督耶穌裡保守我們的救恩的四個現實。首先,他說【基督已經死了】。藉著祂的死,祂忍受了我們罪的全部刑罰。祂承擔了我們應該受的定罪,反得自由(羅8:1)。
IX. 第二,基督【從死裡復活】證明祂勝過了罪,也勝過了最高的刑罰“死”。墳墓不能留下祂,因為祂征服了死,並藉此將永生賜給每一個信祂的人。
X. 第三,基督【現今在神的右邊】,在至高尊貴的位置。因為“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 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2:8-9)。當大衛寫,“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詩110:1)時,他預先啟示了這榮耀的事件。在聖殿中沒有座位,因為祭司在裡面獻祭永遠沒有完成。這只不過是有一天神的兒子將自己獻上為唯一真正的祭的預表。希伯來書作者解釋 “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 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 神的右邊坐下了”(來10:11-12)。
XI. 第四,基督【也替我們祈求】。雖然祂的贖罪大工已經完成,祂為藉著祂的犧牲得救的人代求的事工仍將繼續,直到每一個蒙救贖的人平安到達天庭。正如以賽亞所預言的,“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賽53:12)。“凡靠著他(耶穌基督)進到 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7:25)。
3) 可能威脅我們安全的環境(8:35-37)
8:35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逼迫麼、是飢餓麼、是赤身露體麼、是危險麼、是刀劍麼。
8:36 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
8:37 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I. 在確定了沒有任何人可以奪去我們的救恩後,保羅預料有些人會問一個類似的問題,“是否可能有些環境會奪取一個信徒的救恩?”他接著證明這也是不可能的。
II. 35節開始的“誰”與33,34節開始的“誰”是同一個字,但按照希臘文,這個“誰”字可以指何人,也可以指何物或環境。但從35-37節所描述的是物或環境,而非人,我們可以確定保羅在此所指的與人無關。
III. 明顯的,不愉快和危險的環境會影響信徒的信心和忍耐。然而,此處的問題是它們是否可以導致一個信徒去犯罪而失去救恩。根本上,這個問題是前面一個問題的延伸。
IV. 保羅期待,並反駁任何環境,無論多可怕和有潛在的毀滅性,可能導致一個真信徒失去他的救恩的觀念。在35節,保羅列出在無數不利的環境中七個有代表性的例子。它們是忠心的信徒仍然活在世上時,可能面對的。
V. 當然【基督的愛】是指祂對信徒的愛(37, 39節),而不是信徒對祂的愛。因為人若沒有經歷過神藉著救贖之功所表達的愛,就無法愛基督,“我們愛、因為 神先愛我們”(約壹4:19)。
VI. 根據上下文,此處【基督的愛】是指救恩。保羅問有什麼環境大到可以使一個真信徒反過來敵對基督,以至於基督向他轉身不顧。也就是說,爭論點是在於對那些祂買贖的人的【基督的愛】的大能和永久性。
VII. 保羅提到的第一個險惡的環境是【患難】(tribulation),意思是在壓榨或在壓力之下。在聖經中,這字常用在外來的難處,但也可以是情感的壓力。在此處的意思可以是一般的逆境,是所有人常會遇到的。
VIII. 第二個險惡的環境是【困苦】(distress)。這字的意思是處在狹窄的空間中,或被監禁。
IX. 第三個險境是【逼迫】,意思是為基督的緣故受苦。
X. 第四個險境是【飢餓】,常因受逼迫而來的。基督徒在事業上常被歧視,沒有錢買食物。
XI. 第五個險境是【赤身露體】(nakedness),指缺乏足夠的衣服。
XII. 第六個險境是【危險】(peril)指處在危險之中,包括被背叛,虐待。
XIII. 第七個險境是【刀劍】(sword),指短劍或匕首,表示不是死在戰場上,而是被謀殺。
XIV. 保羅提到這些苦難時,不是很輕鬆地講一些大道理,或從別人那裡聽來的。這都是他親身體驗過的,且肯定不止這七種,就如他在哥林多前書第11章中所描述的。他曾以此與一些誇口為基督受苦的猶太人領袖作比較(林後11:23-27)。
XV. 引用詩篇44:22,保羅說,【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換言之,當基督徒為基督的緣故遭受苦難時不應該覺得驚奇。
XVI. 對神忠心是需要付重大代價的。耶穌宣告“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10:37-39)。保羅也向他所愛的提摩太確定,“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3:12)。
XVII. 就如只有神先愛我們,我們才能愛神,同樣的,只有神抓住我們,我們才能緊緊抓住神。我們可以在任何險惡的環境下生存,並克服任何撒旦放在我們屬靈道路上的障礙,因為【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XVIII. 【得勝有餘】(overwhelmingly conquer)的意思就是不是僅僅得勝,而是在得勝後還足足有餘力。能如此得勝主要是【靠著愛我們的主】的大能。祂【愛我們】甚至為我們捨去祂自己的生命,使我們在祂裡面可以得生命。基督徒不是要僅僅得救,而是要得豐盛的生命,在生活上【得勝有餘】。
4) 結論(8:38-39)
8:38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
8:39 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 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I. 在本章結尾,保羅總結了他所說的。保羅向他的讀者保證,他不會教導他們不是他自己【深信】的真理。首先,他【深信】,因為神 “啟示” 給他的救恩的本質,他在前八章已經如此清楚表達了。他的勸告也是他自己的“見證”。他【深信】,因為他親身經歷了大多數他所提的惡劣環境,然而他沒有因此與基督隔絕。啟示和經歷兩者都使他【深信】。他對羅馬信徒所說的,在多年後他再次向提摩太說,“為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後1:12)。
II. 第一個可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的障礙是【死】,就是我們在地上的生命最後的經歷。即使這超級的仇敵也不能將我們與主分離,因為祂已經將死的毒鉤從失敗改成得勝。因此,我們可以與詩人的肯定同喜樂,“在耶和華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詩116:15),我們也可以與大衛同證明,“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詩23:4)。與保羅一樣,我們應當“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林後5:8)。
III. 第二個可能的障礙一點都不像障礙。我們看【生】是正面的。但在我們現今的【生】中有屬靈的危險。不但死亡本身對信徒沒有傷害,而且它也終止所有的傷害。只有我們仍然在今生時,才要面對患難,困苦,逼迫,飢餓,赤身露體,危險,刀劍(8:35),還有保羅提到的許多其它試煉。但由於我們有在基督裡的永生,這些今【生】的威脅是無效的。
IV. 【天使】是指聖天使。這純屬假定和不可能發生的。
V. 【掌權的】(principalities)可能是指墮落的天使。
VI. 【有能的】(nor any powers)中 的【能】(powers)在希臘文中一般是指大能。在此處是複數的,常指神蹟奇事或偉大的作為。這字也被借喻為有權柄和能力的人。
VII. 【現在的事】和【將來的事】代表所有目前正在經歷的事,與將來將要經歷的事】。
VIII. 保羅可能用【高處的】和【低處的】(height and depth)為占星術術語,在當時是為人熟知的。【高處的】指最高點,或頂峰,或一顆星的軌道。【低處的】指最低點。若是如此,基督的愛保守了一個信徒一生從開始到末了。他也可能用這名詞來表達宇宙的無限。無論如何,這兩個詞的基本意義是全面的。
IX. 為了不為我們的救恩是全面留下任何疑點,保羅加了【別的受造之物】這幾個字。
X. 任何事物,在任何地方,在任何時間,【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我們的救恩按照神從亙古的命定是肯定的,並藉著基督的愛保存到將來,直到永遠。
XI. 在這第八章的結束,31-34節著重在父神的愛,而35-39節著重在神子的愛。這提醒了我們耶穌的大祭司的禱告(約17:21-24)。
XII. 因為神無限的大能和大愛,“『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來13:6)。我們可以與大衛同聲說,“我懼怕的時候要倚靠你”(詩56:3),並且“我必安然躺下睡覺、因為獨有你耶和華使我安然居住”(詩4:8)。我們也可以與摩西同聲說,“永生的 神是你的居所.他永久的膀臂在你以下”(申33:27)。我們也可以與希伯來書的作者同說,“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來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