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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18 : 25

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

12/27/2021 創18:25

審判全地的主豈不做公平的事嗎?(創18:25)

審判——希伯來文化對法律的觀念和我們現代的社會很不一樣。我們的法官不制定法律,他只是執行法律;但古老的閃族不是由法律治理他們,而是由「身為法律的人」來治理他們。

支派的首領並不解釋法律,而是以個人和集體的方式來體現出法律,這是舊約對「審判官」的看法。耶和華是全地的「審判官」,祂擁有最高權威,而祂的屬性,就是一 切受造物之間互動所依據的根基。這也是為什麼說「政權落在祂肩上」的緣故。明白這點,將帶給我們的行為極大改變。

若我們認為聖經只是一本法律書,就會引導我們走向教條主義,或對事物帶有模稜兩可的看法。因為以我們的習慣,要不接受一套嚴苛的法律,要不就盡力鑽漏洞逃出法律的範疇。 神對法律沒興趣, 衪只對人的心、性格、價值和順服有興趣。當我們從法律轉移到公義時,世界就改變了,有自由從天上澆灌在我們身上,神的政府管理我們的心(祂的國度來到世上)。在神的政權之下,法律的目的是順服;公義的目的是做神的公民。

你活在法律之下,還是是個自由國度的公民?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法律对肉体毫无办法,即便是神的律法也是如此,律法的目的不是让我们遵守,而是引导我们到律法的主面前,前者让我们继续活在肉体的捆绑和奴役中,后者则是将我们释放到自由之中。

仇敌从来是以光的名义对抗真光,以善良的名义对抗爱,以律法的名义对抗公义,以自由的名义对抗神,上帝所赐下的任何事物都是好的,但如果离开了神本身,都将是邪恶和假冒为善的。

信仰如果不能突破宗教的外衣,公义如果不能突破道德的狭隘,爱如果不能突破自我的束缚,耶稣很难真的拯救我们和带给我们幸福,耶稣降到地上是为了让我们仰望在天上的那位审判者。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