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研經釋義》瑪拉基書 2:11-16
瑪拉基先知在這段經文中,指責猶大人在婚姻上的兩個詭詐,一是娶了事奉外邦神的女子(2:11),二是休妻和以強暴待妻(2:16)。這「詭詐」一字出現四次(2:11、14、15、16), ESV英文聖經譯為faithless(不忠)。從先知責備猶大人在婚姻上的罪,看出上帝重視婚姻,年輕時娶的妻是盟約的妻,不可以詭詐待她(2:14,即不可對她不忠)。在先知責備的話語中,有兩節經文值得我們重視,就是12-13節:「凡行這事的,無論何人,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使前妻歎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意思是,人若一面在生活上犯罪,又一面在宗教儀式上獻祭,上帝必不收納這供物!
對今日的基督徒來說,我們不能單以「參加聚會或聖禮儀式」來取悅於神,而應在生活上遵行神的旨意來討神喜悅。今天請為自己禱告,能做到「信仰生活化、生活基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