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研經釋義》詩篇72:1-20
詩篇72篇被註明為「所羅門的詩」。據《信望愛》網站解釋:這是所羅門在詩篇中僅有的兩篇之一(另一篇是127篇)。本詩是「王室詩」,可能是君王登基時用的詩。1-17節是所羅門所寫,18-20節則是 詩篇卷二的結束語(卷二的主要作者是大衛)。本詩的開頭說:「神啊,求你將判斷的權柄賜給王,將公義賜給王的兒子。」(72:1)本詩「公義」(名詞)或「義的」(形容詞)出現共4次(72:1、2、3、7),看來所羅門被選立為王時,不只向上帝求「智慧」,也求「公義」。舉凡智慧的領袖,都是公義的,因為只有秉公行義才能建立合一的領導團隊,國家也才能長治久安。
本詩的經文中,雖沒有出現「愛」一詞,但字裡行間仍看出公義王表現出愛心與憐憫的品格,如:「他必為民中的困苦人伸冤,拯救窮乏之輩,壓碎那欺壓人的。」(72:4)又如:「因為,窮乏人呼求的時候,他要搭救;…他要憐恤貧寒和窮乏的人,…。他要救贖他們脫離欺壓和強暴;他們的血在他眼中看為寶貴。」(72:12-14)正如上帝,公義與慈愛並存,祂對弱勢者憐愛,才會在弱肉強食的不公社會中彰顯公義。今天是主日,到主前敬拜時,求主賜我們公義和仁愛的品格。